“社交網絡廣告就是可以讓用戶在來到一家餐館的時候,發現自己的微博中已經刷出了這家餐館的優惠信息甚至招牌菜式的介紹之類的微博內容,而這個優惠信息或者招牌菜式介紹之類的內容,就是微博平臺的社交網絡廣告,這個廣告對用戶有用的同時,還可以對微博平臺產生價值。”新浪營銷中心副總經理劉奇在和南方日報記者聊到社交網絡廣告時,認為社交網絡廣告是微博平臺值得學習和發展的一種商業模式。“和傳統的通欄廣告模式相比,社交網絡廣告還有很大的空間,因為傳統通欄式的廣告投放的空間和效果都有限,但是社交網絡廣告相當于為每個用戶提供一個個人主頁的投放平臺,其空間是巨大的。”
新浪微博的社交網絡廣告計劃正在緊鑼密鼓的進行,騰訊的開放平臺則已經嗅到了其中的無限商機。“我們的目標是希望能夠在未來撬動日交易額過億的收入。”騰訊高級副總裁湯道生認為通過社交網絡廣告可以為騰訊打通各個產品間的流量,從而帶來整體質的提升。而據南方日報從人人網內部人士獲悉,人人網的銷售部門也已經推出了“精準營銷產品”,一種“可以精確定向到指定人群,并按效果付費的網絡推廣方式,按照給企業帶來的潛在客戶的訪問數量計費”的“自助廣告”模式已經開始向廣告主推介。
“社交網絡廣告”,惠民還是擾民?
“當達到用戶需求,和用戶切合度足夠高的時候,社交網絡廣告對于用戶而言就算是一個有用的信息。但是如果對用戶的需求不吻合,那就可能成為垃圾廣告,存在‘擾民’的嫌疑。” 國內某廣告公司負責社交網絡投放的陳先鋒經理認為,社交網絡廣告的精準度直接決定了其到底是“信息”還是“廣告”,“在社交網絡中,信息和廣告的差別是巨大的,有用的信息會讓用戶獲得好的體驗,同時對信息內容也會認同并達到廣告主的目的。但是如果被用戶定義為純粹的‘廣告’,一方面會使用戶粘度下降,另外一方面還會對廣告主造成負面的影響。” 陳先鋒承認,目前廣告主對于社交網絡廣告的投放,還是處于很初級的階段。“一般就是花錢讓微博‘大號’(微博粉絲較多的賬戶)進行轉發,投放上比較‘粗放’,效果也難以衡量。”
行業內普遍認為,影響社交網絡投放精準度的最主要因素,是來自對用戶數據的挖掘的準確度。“Facebook集中了用戶多年以來的用戶行為,對用戶的理解,上面的關系鏈大概是1000億條,這是一份沉甸甸的數字。” 鄭志昊認為足夠大的數據采集量是社交平臺提高數據挖掘的優勢。“截至2011年第四季度,QQ空間、朋友網已分別累積起5.52億和2.02億月活躍賬戶,以及多樣的用戶行為,通過分析這些海量數據,能按興趣、行為、性格等特征將用戶進行精確分類,實現廣告的精準匹配。”
在國外獲得成功的Facebook已經成為國內社交網絡平臺競相學習的對象,但是Facebook已經遇到在社交網絡廣告方面的麻煩:因為Facebook和其它網絡廣告服務商通過多種方式追蹤用戶的在線行為,即使是匿名追蹤信息,但這樣的行為仍被許多監管機構視為侵犯用戶隱私。歐盟最近要求網站收集用戶信息必須向用戶發出通知,這已經讓國外的廣告界很不安。
作為一名廣告從業者,陳先鋒認為國內的市場環境還是很寬松的,“國內關于用戶私隱的監管和法律法規還處于空白,無論是新浪還是騰訊、或者搜狐還是網易,它們的社交平臺到底有沒有追蹤用戶信息,都沒有權威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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