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兩者的有機融合,就是“以用戶賬戶為中心”的移動金融應用的雛形:為用戶打造貼身的“自助金融管家”,整合各家銀行(或其他賬戶發行方)分散的流量和產品,提高銀行卡的活躍度,幫助真正的B2C電商做好流量引導。這是用戶、銀行、商戶都需要的服務。例如,“任意銀行卡間的轉賬”、“銀行卡營銷活動指引”、“收支記賬”等基礎的產品包裝優化后,就足以使三方共同受益。
已經有先行者在嘗試:51銀行卡管家、卡牛等第三方應用,銀聯手機支付查余額、手機銀行超級轉賬等金融系客戶端,以及剛剛公測的“支付寶卡寶”等,都或多或少地意識到了這方面的巨大潛力。然而這還遠遠不夠。我們期待著一個更純粹更堅決的移動金融應用的出現,可能是一家金融系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也可能是個有一定行業地位的“眾包”型的支付服務提供商。無論如何,這將是一家偉大的移動互聯網公司的雛形。
需要進一步闡釋一下,移動金融應用看似以“移動客戶端”為載體,卻不是只做遠程支付。通過NFC、二維碼、智能機配件以及與移動運營商的SIM卡結合,同樣可在近場支付領域發揮奇效。這也是在銀行磁條卡向芯片卡遷移的大背景下,廣大中小銀行在發卡領域趕超傳統大銀行的契機之一。
當然,向移動金融應用轉型,意味著支付服務從幕后逐漸走到臺前,不再只是商戶與銀行之間的臨時橋梁,而是真正有了自己的商業使命,成為金融與互聯網協同發展的紐帶。
銀行勢力的崛起
比爾·蓋茨曾斷言“傳統銀行將成為21世紀行將滅絕的恐龍”,該結論未免有些夸張,至少在國內是不現實的。但銀行的電子化能力確實遠遠落后于發展,甚至可以說,正因為此才造就了中國特色的電子支付業務。
飛速發展的互聯網徹底顛覆了銀行對持卡用戶的傳統服務思維,使之變得更加電子化、便捷化和個性化。網銀是第一個因互聯網推動而標準化的銀行通道能力,接下來會是什么呢?快捷無卡、IVR語音、代收代付、空中發卡…… 無論如何,銀行的電子通道將越來越豐富、越來越標準化。另一方面,這些電子通道的承載能力、安全保障、產品易用性、資費定價方式等需要大幅優化,才能滿足80后、90后主流用戶急速膨脹的消費需求。
各大銀行的支行為了存款或其他競爭性資源近乎“無底線”地放寬接入限制、調低接入價格,良莠不齊的電商和第三方支付公司產生了相當可觀的交易規模,卻也透支了這些電子渠道的生命力,特別是安全性得不到可靠的保障。某些惡意公司的技術漏洞可能會影響使用同一類通道的所有同行,進而威脅到整個互聯網的發展。
這個問題需要得到充分的重視,優秀的電商和支付公司可幫助銀行,一起重新梳理和規劃銀行電子渠道的接入和使用規范,并劃定出合適的成本空間來作為銀行升級和創新的動力。
過去,電商和支付公司為了在快速發展中盡量不受銀行限制,創造出“虛擬賬戶”,現在看來其普及程度、戶均余額、合規安全性、盈利模式等在業務發展中逐漸觸摸到了“天花板”。隨著銀行電子渠道能力的加強,我們看到支付公司已經有這樣的趨勢,將虛擬賬戶作為銀行賬戶的一種營銷補充,而非用戶資金的中轉主體。這樣,支付公司與銀行也就避免了無謂的競爭,而以一種互相補充的方式更好地合作和發展。
監管方式需要調整定位化繁為簡
支付作為離錢最近的非金融行業,在國內的信用環境下確實是需要加強管理的。人民銀行承擔了這一重任,然而當前的狀況卻并不樂觀。
人民銀行以“支付業務”為對象開展監管是一種管理上的錯位,很容易陷入用傳統機制制約新興業務發展的僵局!爸Ц稑I務”是響應市場需求而誕生的,天然多變而復雜,其類型和模式根本不可能定義清楚。例如在人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規定的三大類八小類支付業務中,“貨幣匯兌”已不復存在,“移動電話支付”始終給不出定義,“互聯網支付”與其他業務明顯不在同一維度。即使是操作模式相對清晰的業務如“銀行卡收單”,對業務行為直接進行規定也只會遏制其創新。更別說是其他仍在不斷演進變化中的支付業務了。
人民銀行需要換一種視角,從所擅長的金融領域出發,提煉“支付業務”涉及到的核心金融能力,在此基礎上對其使用方式進行規范,并根據市場發展及時地調控,例如銀行通道的開放接入、用戶商戶的信用認證、資金流向的記錄管理以及可聯網通用的各類基礎設施等。在后續出臺的相關辦法征求意見稿中,我們看到人行已經有所考慮,只是還需要進一步明確, 并配合相應的監控和獎懲措施來保障執行【創業網 Cy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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