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可以享受減免稅的新辦企業,一般可以享受1~2年的免稅優惠,如果其在年度中間開業,就可以通過選擇開業日期(使開業當年經營期不足6個月),在當年不享受稅收優惠,而把優惠期推延至開業第二年。
其好處在于:在開業第一年,往往處于虧損或微利時期,不需要繳納所得稅,向后推延優惠期,可以更大限度地享受到稅收優惠。
另:國家財務總局副局長許善達最近表示,為了避免在稅制改革的過程中出現稅收收入下降的情況,國家將取消對企業稅收的部分優惠政策。目前中國的增值稅征收力度僅有70%,還存在較大征收空間。加強征管,減少優惠政策,將是未來稅收政策改革的一個主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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