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在拉薩達孜工業園和柳梧新區正式啟動“先照后證”工商登記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進一步降低創業“門檻”,營造寬松的市場主體準入環境。今后,西藏將視實際情況逐步在全區推廣這一制度。
據了解,此前創辦企業,創業者需先到有關部門取得行政許可證,才能到工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期間,因尚未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創業者很難開展招工、貸款等前期籌備工作。
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李迎春介紹,“先照后證”工商登記制度實施后,除了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明確規定的涉及國家安全、生態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61項“前置許可”予以保留外,其他行政許可審批不再作為工商登記的前置條件,市場主體可直接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后,即可從事一般生產經營活動。
李迎春表示,“先照后證”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有助于營造便捷高效、規范統一、寬進嚴管的市場準入環境,釋放改革紅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增強經濟社會發展的內生動力。
有關專家認為,從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看,“寬進”是顯而易見的,“嚴管”則是潛臺詞,要求企業加強自律,也要求有關部門加強對市場主體、市場活動監督管理。
“西藏將按照"誰登記誰公示、誰審批誰監管、誰監管誰公示、誰公示誰管理"的原則,實現審批與監管相統一,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相結合,在降低創業門檻的前提下,綜合多種手段,加大監管力度,提高監管效能。”李迎春說。
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西藏各類市場主體達13.45萬戶。過去十年間,各類市場主體注冊資本(金)增長近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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