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創業服務提升工程
推動中關村創業服務業快速發展。
持續構建市場主導、政府支持的創業服務體系,大力發展市場化、專業化、集成化、網絡化的“眾創空間”,推動中關村創業服務新業態快速發展。支持各類創業服務平臺之間的合作聯動與資源開放共享,聚集創意、人才、資金、產品、技術等創業要素和行業資源,為創業企業提供從創業項目到產業化的全過程服務。
催生一批多元化的新型創業服務機構。以創新工場、車庫咖啡、36氪、微軟加速器、亞杰商會等創新型孵化器為示范,鼓勵各類創新主體根據創業者的需求,采用快捷高效的資源獲取方式,有效組織人才、技術、資本、市場等各種要素,興辦具有“新服務、新生態、新潮流、新概念、新模式、新文化”等六新特征的新型孵化機構。
提升一批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服務能力。以清華科技園、北大科技園、中關村軟件園孵化器、中關村生命園孵化器等為示范,建立健全孵化服務團隊的激勵機制和入駐企業流動機制,加快社會資本和創業孵化的深度融合,形成涵蓋項目發現、團隊構建、投資對接、商業加速、后續支撐的全過程孵化鏈條。
培育一支高端化的創業導師隊伍。支持中關村金種子工程、清華經管創業者加速器、北大創業訓練營等各類創業服務平臺聘請企業家、天使投資人、專家學者擔任創業導師,為創業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創業輔導。鼓勵成功的創業者、企業家輔導投資新的創業者,形成創業者-企業家-天使投資人-創業導師的互助機制。
整合一批專業化的咨詢服務機構。支持咨詢公司、投資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機構、技術交易所等機構為創業企業提供專業服務,與新型創業服務機構共同構建標準化、網絡化、低成本的創業公共服務平臺。
建設一批市場化的新型創業公寓。支持建設以you+為代表的創業公寓,為創業者提供集公共辦公區、會議室、活動區和住宿區為一體的價廉宜居的創業空間,打造中國青年創業者的新型社交網絡。
建設一批生態化的創業示范社區。盤活辦公樓宇和廠房,聚集相關產業聯盟、創業服務機構,營造交流、溝通、碰撞、開放、共享的創業氛圍,重點打造以中關村創業大街、知春路為代表的10個國內外知名的創業示范社區。
建設一批國際化的跨境創業平臺和孵化載體。進一步支持創業服務機構在海外自建、收購、合作設立跨國海外創業孵化平臺,支持國際知名孵化機構與中關村創業服務機構合作設立分支機構或共建孵化平臺。鼓勵中關村創業服務機構加入國際孵化組織,推動中關村創業孵化機構國際化發展,逐步建成中關村全球孵化網絡體系。
(七)創業文化示范工程
大力弘揚中關村創新創業文化。
打造一批創業活動品牌,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文化氛圍,培育中關村創業家精神,鼓勵創客文化、極客精神,加大對創新創業文化的宣傳力度,形成更加有利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輿論導向。
塑造中關村引領創業的品牌形象。加大對成功創業者、青年創業者、天使投資人、創業導師、創業服務機構的宣傳力度,推出一批中關村創業形象大使,傳播中關村創業精神,樹立一批新時代創業者的偶像。
開展系列全球性大型創業活動。支持各類創業服務機構開發利用全球創業資源,舉辦WISE互聯網創業者大會等跨地區跨領域的全國性、國際性的創業活動。積極探索全球孵化創業項目的有效措施,營造“創業無時差、創新零距離”的創業環境。
打造世界頂級的中關村創業盛會。舉辦中關村創業節,邀請全球頂級的企業家、天使投資人、創業者匯聚中關村,組織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業大賽、技術論壇、產品展示等活動,聚集世界知名創業導師與創業者互動交流。
三、保障措施
(一)支持各類人才創業的措施
1.支持海外高端人才到中關村創業。面向中關村企業外籍法人代表、外籍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和掌握核心技術、關鍵技術的專業技術人才提供申請《外國專家證》的便利。
2.支持海外人才、30歲以下“雛鷹人才”到中關村創辦企業,給予一次性創業啟動資金。
3.支持高等學校科技人員和高等學校學生(含在校學生和畢業兩年之內的畢業生)創業。對高校科技人員創辦的科技企業,按照不超過科技人員出資額度的20%給予資金支持;對高等學校教師作為天使投資人投資的學生科技創業企業,按照不超過教師出資額度的50%給予專項資金支持。
4.積極探索有利于創新創業的人才激勵機制,落實并不斷創新股權激勵、股權獎勵等試點政策,形成以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辦法。
(二)支持創業企業創新發展的措施
1.支持創業企業研發生產新技術新產品(服務),經認定后可享受政府采購和推廣應用等相關政策支持。
2.支持創業企業購買信用中介服務、認證中介服務、知識產權中介服務、評估服務、技術轉移服務、法律服務等高端科技中介服務,根據實際發生的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支持。
3.支持創業企業積極申請國際和國內商標、發明專利,參與國際和國內行業標準的創制,根據商標注冊、專利授權及標準創制情況,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支持。
4.支持創業企業技術轉移轉化。技術所有權轉讓或5年以上非獨占許可使用權轉讓,在一個納稅年度內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5.為創業企業工商注冊提供便利。設立示范區企業注冊登記一站式窗口,采取網上申報、多證聯辦等措施,簡化注冊流程,縮短受理時間,降低創業成本。
6.支持行業領軍企業、創業投資機構、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建立創業孵化集聚區,為創業企業提供集中創業咨詢、投融資等增值服務。
(三)支持創業金融發展的措施
1.對創業投資機構、高校院所、領軍企業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等機構在中關村示范區設立的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中關村管委會最高可按30%的比例參股,并按一定比例給予補貼。
2.對中關村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該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法人合伙人,可按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法人合伙人從該有限合伙創業投資企業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3.積極開展擔保融資、信用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股權質押貸款、信用保險和貿易融資、并購貸款、產業鏈融資等信貸創新試點,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其信用星級給予20%-45%的貸款貼息支持。
4.對銀行、擔保等信貸機構為符合條件的創業企業提供融資而發生的不良貸款給予30%-50%的補償和分擔。對銀行、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創業企業開展的信貸創新產品業務,按照每年新增業務規模的1%給予風險補貼支持。
(四)支持創業服務機構發展的措施
1.支持高校院所、行業領軍企業及其他各類創新主體建設孵化器、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公共培訓服務等創業服務平臺,對所需運營、設備配置及維護等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支持。
2.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開放實驗室等專業服務機構為創業企業提供專利代理、商標注冊、新產品檢測開發等服務,根據服務創業企業的數量和質量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支持。
(五)支持弘揚創業文化的措施
1.支持條件成熟的高校院所和企業創辦“創業學院”,支持高校院所開設系統化、專業化的創業教育課程和創業培訓,對于收效顯著、影響力大的項目授予“中關村夢想課堂”和“中關村夢想實驗室”的稱號。
2.鼓勵企業家、天使投資人和專家學者擔任創業導師,為創業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輔導。對號召力強、成效顯著的導師,授予“中關村優秀創業導師”榮譽稱號。
3.支持各類創業服務機構承辦跨地區跨領域的全國性、國際性的創業大賽、全球路演等活動,根據活動的影響力、成效及實際支出等情況,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支持。
四、推進機制
(一)加大區域創新合作力度
積極引導首都創新資源向周邊地區輻射,推動構建京津冀協同創新共同體;加強與上海張江、天津濱海、武漢東湖、深圳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協同創新,推動創新要素資源集聚與共享,在國家實施“一帶一路”戰略中有所作為;扎實推進先行先試政策落實,擴大政策覆蓋面和受益面,帶動全國各高新區的整體發展,在國家創新創業生態系統建設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二)強化跨部門聯動合作機制
發揮中關村創新平臺的優勢和作用,完善與科技部、教育部、工信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等部委的部市會商工作機制,研究制定促進科技創業的改革試點政策。加強與市教委、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知識產權局等管理部門在落實工商注冊、稅收政策、人才流動和專利成果保護等方面的合作,進行先行先試,持續突破阻礙科技創新創業的體制機制。
(三)面向全球開放創新發展
進一步優化市場環境、法治環境和政策環境,加強中關村與硅谷等國際創新中心的合作,拓寬創業者的國際視野,促進創業企業和創業服務機構與全球創新創業資源鏈接,帶動人才、技術、資本各類要素的雙向流動,促進創新要素國際化循環與全球化配置,加快構建跨境創新創業生態系統,為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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