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郵件發送者首次被處罰
群發含商業廣告內容的郵件,廣東一公司被罰五千元
晨報廣東專訊 記者從中國互聯網協會獲悉,廣東省通信管理局近日依法對一家發送垃圾電子郵件的公司給予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止發送垃圾電子郵件,并罰款5000元。這是國內第一次公開處罰垃圾電子郵件的發送者。
據介紹,從3月30日起,信息產業部正式施行第38號令《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垃圾電子郵件的治理開始有法可依。根據用戶舉報,廣東省通信管理局對一些涉嫌群發垃圾郵件的單位展開了調查。經查實,深圳市合生智慧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自1月起通過軟件從互聯網上在線收集互聯網電子郵件地址,大量群發包含商業廣告內容的互聯網電子郵件。
相關數據顯示,中國網民每年收到的500億封郵件當中,就有超過60%的郵件是各種來歷不明的垃圾郵件。
因此,多數接受記者采訪的網民都對廣東省通管局此次的處罰行動拍手叫好。在某外企工作的張小姐表示,《辦法》的頒布讓垃圾電郵的治理變得有法可依,而此次的處罰更是讓法規落到實處,對亂發垃圾電子郵件的企業或個人能起到震懾作用,讓他們亂發郵件不再高枕無憂。
不過有網民認為,由于不需要實名制申請,目前獲得一個郵箱的使用權非常容易,偽造電郵的發送地址也很簡單,監管部門很難真正對垃圾郵件制造者徹底追查并予以處罰;也有市民認為,目前《辦法》規定的處罰力度過輕,很難對違法者起到真正的震懾作用。
專家提醒,根據《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帶有商業廣告內容的電子郵件必須在標題信息前加注“廣告”或者“AD”字樣,并為用戶提供“訂閱”及“取消訂閱”兩種選擇。對違反規定隨意發送垃圾郵件者的處罰分為罰款和警告兩種,其中對于一般的違規行為可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而對于有商業目的并可從垃圾郵件中獲得違法收入的,則可最高處以3萬元罰款。
綜合《人民日報》《廣州日報》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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