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名法構筑新商務時代
《電子簽名法》實施有一年多的時間了,盡管它在實施中遇到了各種困難,但其催生的電子商務新時代已經來臨,并在悄悄地改變著人們的生活。近日,信息產業部信息化推進司司長陳偉指出,貫徹《電子簽名法》,推進信息化,對構建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簽名法護航網絡安全
《電子簽名法》實施后無疑對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起到極其重要的促進作用。有關專家表示,在我國網絡信用與數據電文法律效力保障缺乏的情況下,《電子簽名法》的實施,使網上數據電文獲得法律效力保障,這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網絡信用危機,加強了電子商務的安全性,使得電子簽名與傳統手寫簽名和蓋章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另外一個好處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陳偉認為,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應用帶來了一些新的問題,像安全防御脆弱、易攻難守、攻擊以后很難留下痕跡,大量的敏感信息和數據,在存儲、傳輸過程中都存在被盜用、暴露、篡改、偽造的可能性。因此解決以上這些問題,電子認證服務,作為信息化的基礎,是公眾信息系統應用和發展的關鍵。電子認證服務構建在兩大基礎上:一個是技術基礎,這里面首當其沖的是信息技術,尤其是密碼技術和管理體系,是電子認證體系里面存在的基礎。第二個基礎是法律,信息技術尤其是安全,基礎上就是矛和盾的關系,你能加密,他就能破密,但是法律把二者統一起來,法律授權、不授權就界定了你力圖破譯一些系統是否屬于非法侵入。所以技術和法律是離不開的兩大基礎。
應用前景并非一帆風順
但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陳小筑司長認為,《電子簽名法》對公司辨別身份真偽可以起到一定作用,但并不能為電子商務解決所有問題,普及應用仍面臨瓶頸。目前制約因素主要有:國內電子簽名的軟硬件普遍不過硬,國內真正有實力的認證企業屈指可數,其中很多沒有任何國家資質,只是在行業和政府內部使用,而且國內直接提供電子簽名技術的企業更是鳳毛麟角;其次,認證標準有待互聯互通,在目前情況下,電子簽名認證采用的技術標準不止一個,這也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電子簽名的普及應用。
除了法律和技術問題之外,電子簽名或許還要面對“心理”門檻。一位有多次網上購物經歷的吳先生告訴記者,大宗交易不敢信任電子簽名,而像百元左右的小宗交易,又覺得不需要電子簽名。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李廣乾表示,《電子簽名法》規定,數據電文、電子簽名主要適用于電子商務,而在涉及電子政務時卻“猶抱琵琶半遮面”。他認為,電子政務與電子商務,只是加密程度的不同,所依賴的原理、技術手段是一樣的,不應該人為分割,而且電子政務和商務也是分不開的。隨著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政府部門在管理中也開始采用電子手段,如電子報關、電子報稅、電子年檢等,都涉及到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問題,應該納入《電子簽名法》。
網絡規則悄然改變
盡管《電子簽名法》還有許多不足,但不可否認,實施一年多以來,它正在改變著我們的網絡生活,尤其中國網上支付行業正逐步開始融入日常生活和各個領域的發展當中,顯現出了勃勃的生機。
近年來,以首信“易支付”、易達信動“1st-pay.net”為首的專業網上支付企業也已把業務廣泛應用于BtoB、BtoC、CtoC領域的交易、支付、計費、清算、誠信管理等方面。
不僅如此,在無線支付領域,“手機錢包”、電子機票等等服務已經開始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全新的變化。就“手機錢包”而言,用戶不但可以使用短信、語音、WAP等多種方式繳手機話費、查詢銀行卡余額和歷史交易,甚至可以使用手機實現投保、彩票投注、購買游戲點卡等一系列個性化服務。另外,隨著國航、南航、東航等三大集團以及海航、上航等加入電子機票的行列,相繼把電子機票列為未來的重點推廣業務,我國票務行業也正在通過電子化、網絡化全面走向新的銷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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