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家指出,目前我國小水電開發管理中主要存在三大問題:一是規劃滯后,環評缺失。目前各地上馬的小水電項目大多沒有編制流域開發規劃,即使制訂了規劃也沒有統籌考慮發電、生態保護等目標,造成對小流域的過度無序開發超過生態環境承載極限。二是開發權混亂,項目審批不嚴。由于國家沒有明確各級政府對小水電開發的管理權限,造成各地小水電開發權管理混亂。近年來不按程序報批,無立項、無設計、無驗收、無管理的水電站明顯增多。三是監管缺位,違法普遍。2006年國家環保總局下發了《關于有序開發小水電,切實保護生態環境的通知》,但某些地區對小水電的管理并沒有落到實處,違法違規現象依然嚴重。一些小水電建設存在“邊建邊報”、“未批先建”等違法現象,一些新編的中小河流水電規劃甚至沒有環評的規定:一些小水電項目雖已辦理項目環評手續,但污染防治設施和生態保護措施未能與主體工程同時建設和落實。
有消息稱,鑒于目前國內小水電開發投資的無序局面,有關部門正醞釀采取措施,推動對小水電的整治,具體措施將包括:加強管理,提高“入門建站”資格;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和水能資源有償開發制度,降低開發商回報率。有關部門認為,降低小水電投資回報率是有效遏制違規無序開發小水電的必要舉措。專家指出,小水電的投資熱潮主要源于近年來全國性的電荒,在相關職能部門監察不力和經濟利益的誘惑下,許多商家把投資小水電作為資本擴張的首選項目。在福建等地區,創辦一個小水電的審批手續簡單得出人意料,還有一些開發商繞過審批部門,違規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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