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明年年底前將發放1000萬元 漳州大力推進小額(擔保)貸款
臺海網8月4日訊 (海峽導報駐漳州記者 蔡力 實習生 鄭來珍)記者昨日從漳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漳州市正在進一步推進小額 (擔保)貸款工作,目的是更好地為下崗失業人員、城鎮復員轉業軍人、自愿到縣級基層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及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提供創業資金支持。
今明兩年的小額(擔保)貸款目標有兩項:一是2007年底前各縣(市、區)均應設立擔保基金并開辦小額擔保貸款業務,力爭無零貸款縣(市、區),二是截止2007年底前全市小額(擔保)貸款累計發放金額達500萬元,2008年底前發放1000萬元。
與以往相比,這次的小額貸款的主要措施在幾方面都有了突破:一是擴大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范圍,取消以往必須屬于規定的37個微利項目才能貼息的限制,現為所有從事合法經營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二是適當提高小額擔保貸款額度,突破以往最高貸款額度為2萬元/年的限制,現為小額擔保貸款個人、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貸款金額為2—5萬元之間/年;三是所有符合規定對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均由財政部門按基準利率全額貼息,展期或逾期不貼息。展期一般為一年。四是凡符合規定的對象,從事個體經營自籌資金不足,能夠自行提供擔保的,可直接到經辦銀行(含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列入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范圍。當地財政根據勞動保障部門審核意見、相關證明材料和貸款人付息憑證,按基準利率給予貸款額度不超過5萬元的全額貼息。五是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吸納持 《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達不到現行政策規定的優惠比例的,可按實際吸納人數,按人均2萬元的貸款額度給予相應的財政貼息。勞動密集型企業貸款最高額度為100萬元,被貼息利率為50%。六是降低反擔保門檻,現由借款申請人可以自己或他人財產抵質押提供反擔保,也可由黨政機關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或年收入不低于當地平均工資、具有當地城鎮戶口的居民提供反擔保,對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持有信用社出具個人資信證明的下崗失業人員,取消反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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