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件不能如期到達是快遞業多年來難以解決的痼疾,與此同時,快件丟失或內件出現缺失的問題又上升為新的投訴熱點。國家郵政局上周六發布的5月郵政業消費者申訴情況表示,在快遞服務申訴中,近三成的快遞郵件有丟失及內件出現缺失的問題,其比例僅次于快件延誤的投訴比例。
國家郵政局和各省郵政局5月共受理郵政業消費者申訴970件,比上月增加41件,增長4.4%;其中涉及快遞服務問題的212件,占總申訴量的70.2%。在快遞服務申訴中,反映快件延誤的82件,占快遞服務有效申訴量的38.7%;反映快件丟失及內件短少的57件,占26.9%;反映快件損毀的26件,占12.3%。這三方面是5月快遞服務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記者在百度上搜索快件丟失問題的投訴,涉及到89萬條。隨著網購的流行,很多消費者網上購買的物品基本都需要通過快遞公司遞送;由于民營快遞價格較低,大多數消費者和網商會選擇民營快遞作為遞送企業。網商段先生反映,他給上海、江西等5省的顧客發了貨物,但數天后被告知貨物全部丟失。與快遞公司交涉賠償事宜,段先生得到的答復是,因物品沒有進行保價(保險),每單賠償200元,5單共計1000元,但段先生的貨物實際價值為2000多元。
去年通過的《快遞服務標準》,雖然規定了快件延誤、丟失進行賠償的一些辦法,但對于未保價物品的賠償,仍比較低。該標準規定,快遞服務企業對快件的損失進行賠償,信件類執行按照本次服務費用的2倍進行賠償;包裹類按照實際損失的價值進行賠償,但最高不超過本次服務費用的5倍。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如果快件發生丟失,按規定快遞公司只對購買了保價的快件,按照被保價金額進行賠償,對于沒有買保價的包裹將按照服務資費的5倍進行賠償。因此業內人士提醒消費者遞送貴重物品最好保價。
記者從某民營快遞工作人員處了解到,他們接收的快件,很少有保價的。“有99%的快遞單保價欄是空白的。”該工作人員直言,很多客戶沒有這種索賠意識。
5月份被投訴快遞(部分)
□ 宅急送快遞股份有限公司
□ 中國速遞服務總公司(EMS)
□ 中外運-敦豪國際航空快件(DHL)有限公司
□ 中通速遞服務有限公司
□ 增洲實業有限公司(匯通快運)
□ 全一快遞有限公司(APEX)
□ 圓通速遞有限公司
□ 韻達貨運有限公司
□ 天天快遞有限公司
□ 盛彤實業有限公司(申通快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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