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工信部于昨天聯合下發(fā)通知,要求從10月1日起,三大運營商必須“共建共享”電信基礎設施,以減少電信重復建設,提高電信基礎設施利用率。并宣布成立“全國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領導小組”,由工信部、國資委以及三大運營商集團主要負責人參與,負責指導協(xié)調全國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工作,決定有關重大事項。
目前,中國移動有超過30.7萬個基站,中國聯通擁有11萬個基站,中國電信擁有4萬多個基站,如果實現“共建共享”,中國聯通將可能以更低成本、更快速度提升網絡覆蓋效果。由于全國各地的重復基站較多,因此實現“共建共享”后,運營商有望大量削減成本。
據了解,“共建共享”的四大具體要求是:一,已有鐵塔、桿路必須共享;二,新建鐵塔、桿路必須共建;三,其他基站設施和傳輸線路具備條件的應共建共享;四,禁止租用第三方設施時簽訂排他性協(xié)議。此外,兩部委要求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動員一切可使用資源,全力推進相關工作。如果有違反條例事項發(fā)生,則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分,因此造成被撤、免職的人員,三年內不得任用。
據悉,每個基站的建設費用一般為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加上供電、機房設施和傳輸等耗能,其費用更不可小覷。而且,從環(huán)境保護角度看,少建基站,共享基站有利于節(jié)約土地、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并對環(huán)保做出直接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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