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交通擁堵壓力,北京市政府2010年12月23日公布的《關于進一步推進首都交通科學發展加大力度緩解交通擁堵工作的意見》中提出了實行小客車保有量增量調控,緩解機動車過快增長勢頭的舉措。為貫徹這一舉措,北京市政府在同日公布了《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規定對小客車實施數量調控和配額管理制度,單位和個人需通過搖號方式無償取得小客車指標,此后方可取得新車號牌。
個人申請搖號首先要滿足住所地在北京市、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和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3個條件。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包括北京市戶籍人員;駐京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在京居住的港澳臺人員和外國人;持本市工作居住證的人員;持本市暫住證且連續五年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人員5種情況。
《暫行規定》出臺后,購車者應注意曾經在北京市出現過的背車現象死灰復燃,更要注意不法分子以優先辦理機動車號牌為名的詐騙犯罪。
★背車亂象 背車人名下登記有數千輛機動車
在2005年之前,沒有北京市戶口的購車者在北京購買二手機動車無法將車輛直接登記到自己名下,在一些二手車市場中便有人組織有北京戶口者有償提供其北京身份證為非北京戶籍購車者辦理登記手續。提供身份證的人“背”下了這些車的“戶口”,成為背車人。背車現象火爆時,有的背車人名下登記的機動車達到了數千輛。2005年3月,北京市出臺新規,外地人在北京持暫住證就能辦理購車登記手續。2006年3月,北京市交管局進一步整頓背車現象,要求機動車登記實行“實名制”,凡租用、借用他人身份證明辦理機動車登記的實際所有人必須限期將機動車過戶到自己名下。至此,背車現象逐漸消失。
背車人的出現表面上方便了非北京戶籍購車者,但背車卻使得法律規定的有關機動車的權利、義務、責任與實際情況脫節,無法確定機動車實際所有人的法律地位,規范其與他人的法律關系,造成“人車分離,無法規范”的現象。
一方面,對于背車人來說,一些車輛因購車者沒有繳納各種稅費、罰款,這筆賬最終要算到背車人頭上;有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作為車主的背車人要承擔法律責任,對受害者進行賠償;有的車輛甚至涉及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面對需要承擔的各種法律責任,僅是名義所有人的背車人叫苦不迭。而進行背車交易時,背車人對購車者的情況知之甚少,有的甚至面都沒見過,這也使追究車輛實際所有人的法律責任,維護被害人的法律權益成為難題。
另一方面,購車者也會遇到麻煩,有的購車者在新政出臺后想把機動車變更到自己名下,卻被背車人索要一筆不菲的過戶費;有的車主發現當初的背車人已經過世,想把已成為背車人遺產的機動車過戶到自己名下十分麻煩。背車僅僅是方便一時,卻會令各方痛苦多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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