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上述觀點存在很大問題。在我國現行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中,“原油價格”只是參考國際原油,而沒有參考國內原油價格。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石油45%來自國內自產。在國內,國家賦予“兩桶油”壟斷開采的權力,兩巨頭只要向國家支付較低的資源稅就可以拿到屬于全民所有的油氣資源,這導致了國內原油成本遠遠低于國際原油成本。
中石化2010年年報數據也顯示,該公司在上游80%的利潤來自于中國境內。因此,如果僅僅以國際原油價格的漲跌來衡量煉廠是否虧本,而不公開國內原油成本,這本身就是很荒謬的,由此以煉廠虧損為由搞“銷控”也完全站不住腳。
成品油批發價采用協議定價,政府難以監控
我國實行的是成品油零售價和批發價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的體制。在成品油批發價方面,根據2008年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聯合發布的《關于民營成品油企業經營有關問題的通知》內容顯示:“中石油、中石化兩集團公司對民營批發企業供應的成品油價格,由雙方在按國家規定確定的實際零售價格基礎上倒扣5.5~7.0%之間協商確定;中石油、中石化兩集團公司供系統外零售加油站的成品油批發價格,繼續執行國家規定的按實際零售價倒扣不低于4.5%的規定,合理定價。”
但是,有關專家早就指出,由于零售價可以監控,定價易于執行,而批發價難以監控,往往由煉油廠和銷售企業協議,而煉油廠絕大多數屬于中石油、中石化兩家公司,批發價的協議定價其實就是壟斷企業定價。
“兩桶油”能夠操控油價,根源在于其對石油資源的壟斷
在我國,近80%油源掌握在“兩桶油”手中
“兩桶油”之所以能夠操控石油的批發價格,關鍵在于其壟斷地位。從1992年起都1998年,我國石油市場一直是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國內存在數量龐大的煉油廠和加油站,彼此充分競爭。當時我國的原油進口量也不大,成品油價格一直處于低位。
但是,到了1998年,國家逐步將石油產業鏈上的主要經營權“特許”給中國石油、中國石化兩家企業。隨后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文件,一方面清理和整頓地方小煉油廠;另一方面賦予兩大集團批發專營權、零售專營權。
此后,盡管根據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我國先后于2004年和2006年先后放開了成品油的零售和批發市場,但是,民營油企業并沒有因為市場的放開而日子好過。據不完全統計,由于近80%油源掌握在“兩桶油”手中,民營油企的發展便不得不看人臉色。因此,每次“油荒”,便有大批的民營油企“被惜售”,甚至倒閉。
“兩桶油”的石油壟斷使得民營油企只能受制于人
在我國,原油的進口權掌控在中石油、中石化等5大央企手中。自2002年起,盡管國家允許非國營貿易企業從事部分數量原油的進口,并逐年增加配額。但存在一個怪現象是:一方面,民企的進口原油不能直接進入市場流通,只能交給“兩桶油”進行加工;另一方面,民營煉化企業無法享有原油進口權,只能采購國有企業的進口原油。
政策對于民營油企整合上下游資源的限制以及“兩桶油”的壟斷地位,使得民營加油站只能受制于人。據統計,截至目前,全國共有加油站95571家,其中民營加油站44005家,約占全國總數的46%。但是,油荒一旦大面積發生,沒有掌握油源的民營加油站往往會首當其沖成為受害者。
結語:民營加油站鬧油荒不是因為缺油,而是因為“兩桶油”實行“銷控” 在現行價格機制下,“兩桶油”操控了成品油定價權,靠行政壟斷使得民營加油站只能受制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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