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工商、商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整頓藥品零售行業加快推進連鎖經營的意見》,提出要推動藥品零售連鎖率每年提升10個百分點以上,力爭“十二五”末藥品零售連鎖率由目前的29.6%提高到80%以上,培育出3~5家覆蓋全市、輻射全省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
該《意見》明確,今后合肥市將積極鼓勵引導大型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兼并規模小、經營行為不規范、管理水平低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和單體藥店,淘汰一批不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達不到驗收標準的藥品連鎖企業和單體藥店。
截至今年6月,合肥市城區共有零售藥店1011家,其中17家連鎖企業所屬門店共299家,連鎖率僅為29.6%。相比先發地區,該市藥品零售藥店數量偏多、規模較小、分布不合理、連鎖率較低。為加快全市藥品零售行業的整合步伐,推動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向規范化、規模化和集約化方向發展,該市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決定按照“總量控制、合理布局、發展連鎖、保障安全”的原則,制定鼓勵藥品零售行業向連鎖經營方向發展的政策措施。《意見》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出臺的。
《意見》要求,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全面開展藥品零售行業整頓活動,對以虛假手段騙取《藥品經營許可證》、擅自改變許可條件、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銷售假劣藥品的企業,依法吊銷其《藥品經營許可證》。對不能實施“七統一管理”的連鎖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到期后取消其連鎖資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嚴格藥品零售企業營業執照的核發和年檢工作,嚴格執行藥品零售企業許可前置制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發揮醫療保險定點資格的調節作用,促進藥品零售企業向連鎖經營發展。
《意見》指出,在加強零售藥店監管的同時,要積極鼓勵引導單體藥店加入連鎖經營,積極引導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把零售網點向新建居民區、城鄉接合部、農村偏遠地區等藥店比較少的區域遷移。醫療保險定點資格向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傾斜,凡簽訂了醫療保險服務協議且網點達到一定數量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其所屬門店符合醫保定點政策和標準的,直接確定為醫療保險定點藥店。獲得醫保定點資格的門店如果違反醫保政策和規定,將取消藥品連鎖企業所屬全部門店的醫保定點藥店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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