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億人有了“經濟身份證” 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正式運行
中國人民銀行16日宣布,全國統一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于2006年1月正式運行。這一數據庫目前已收錄的自然人數已達到3.4億人,其中有信貸記錄的人數約為3500萬人。到2005年底,收錄個人信貸余額2.2萬億元,約占全國個人消費信貸余額的97.5%。
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是各商業銀行的信用數據信息共享平臺。主要采集和保存個人在商業銀行的借還款、信用卡、擔保等信用信息,以及相關的身份識別信息,并向商業銀行提供個人信用信息聯網查詢服務,滿足商業銀行防范和管理信用風險的需求,同時服務于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
人民銀行副行長蘇寧說,只要個人進行過貸款、擔保、開設過個人結算賬戶等,就會被錄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目前這個庫的信息將隨時更新,日后覆蓋的人群會越來越大。
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始建于2004年初,并于同年12月中旬實現15家全國性商業銀行和8家城市商業銀行在全國7個城市的聯網試運行,2005年8月底完成與全國所有商業銀行和部分有條件的農村信用社的聯網運行。
解讀之一:個人信用報告內容
■個人基本信息
包括個人姓名、身份證件、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等基本信息 ■個人銀行貸款信息
何時在哪家銀行貸了多少款,還了多少款,還有多少款沒還以及是否按時還款等信息
■個人信用卡信息
辦理了哪幾家銀行的信用卡,信用卡透支額度及還款記錄等信息
■個人信用報告被查記錄
計算機自動記載何時何人出于何因查看了信用報告
解讀之二:五措施確保隱私安全
■授權查詢
除有關部門特殊需要外,沒有個人書面授權,沒人能看到個人信用報告
■限定用途
根據有關規定:除了本人以外,商業銀行只有在辦理貸款、信用卡、擔保等業務時,或管理貸出去的款、發出去的信用卡時才能查看個人信用報告
■保障安全
個人信息通過保密專線從商業銀行傳送到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由計算機自動處理。系統采用國內最先進的防病毒和防黑客攻擊管理系統
■查詢記錄
數據庫對查看個人信用報告的商業銀行信貸人員進行管理,每個用戶都要登記注冊
■違規處罰
明確有關規定,商業銀行如果違反規定查詢個人的信用報告,或將查詢結果用于規定范圍之外的其他目的,將被責令改正,并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則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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