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開發區將設立高新技術產業園 人民網青島9月9日電 青島開發區將設立高新技術產業園,并已經初步完成了產業園的管理暫行辦法。此舉旨在以更優惠的政策和更加完善的服務吸引高新技術企業進入園區,提高高新技術產業的比重,帶動高新技術產業的進一步發展。
高新技術產業園由青島開發區管委(區政府)規劃設立,由該區科學技術局具體管理,負責制定園區發展規劃和入園企業的審查、培育,提供多種形式的服務以及組織科技交流活動等。產業園將著重引進占地少、產出高、潛力大的智力密集型高科技項目,重點突出電子信息和光機電一體化兩大領域,目標是在十一五末園區總產值達到200億元、2020年達到800億元。
在產業園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了企業入園的必備條件,入園條件分內資項目、外資項目和創業中心孵化畢業項目三種類型,各有不同。但明顯的特征是項目投資額大,占地面積小。內資科技項目入園總投資額須在2億元以上,注冊資本須在1000萬元以上,占地面積不超過30畝,而且三年內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重達到5%以上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產值的比重達到60%以上。內資科技項目入園還需有一承諾條件,即在三年內產值達到3億元以上,年上繳稅收達到500萬元以上,入園條件還對研發人員比例做出了規定。外資企業入園條件與內資企業相仿,創業中心孵化畢業項目則相應降低了投資額、注冊資本、占地面積以及三年內的產值和稅收。
管理辦法中規定,對入園后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項目,自認定年度起三年內,其上繳的增值稅、所得稅較上一年度新增的區級留成部分,由區財政給予全額獎勵,專項用于企業的研發投入。對已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入園項目,根據企業發展規模給予獎勵。企業年產值達到5億元、10億元、50億元以上或年上繳稅收達到500萬、1000萬、5000萬元以上,且對地方財政貢獻水平年均增長不低于25%,在其后三年內,分別將其上繳增值稅、所得稅區級留成部分的50%、70%、90%獎勵給該企業,扶持企業專項用于研發投入。對以生產經營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為主的入園項目(自主知識產權產品銷售額占企業銷售總額的60%以上),自投產年度起三年內,其上繳增值稅、所得稅較上年新增區級留成部分的50%獎勵給該企業,專項用于研發投入。對入園項目取得國家、省、市科技經費支持的項目,區科技三項經費優先給予相應的配套資金支持。支持入園項目上市和多渠道融資。對新上市公開發行股票的企業,按市政府獎勵額度的50%給予最高50萬元的配套獎勵。入園項目引進各類高級專業技術管理人員,人事部門優先辦理相關手續。對其家屬子女落戶、就學等優先解決,并享受本區市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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