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油等生活必需品不得限時搶購 目前,尚未發現此類物品參與促銷
據新華社電 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長王建華2日接受記者采訪時重申,無論是打折或是返券,各種促銷活動不能涉及糧、油、鹽、肉、蛋等生活必需品。
根據2005年2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商業零售企業促銷行為規范(試行)》,經營者不得組織容易造成人群聚集、人身傷害、秩序混亂的限時點、限商品數量或免費贈送的促銷活動;不得開展以低于進價的價格(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中不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除外)以及糧、油、鹽、肉、蛋等生活必需品的限時購物活動。
王建華表示,節日期間,北京工商部門將加強對商場、超市、市場促銷活動的監管,依法查處經營者以“打折”“返券”“讓利”“抽獎”等名義從事不正當競爭的行為。目前,尚未發現糧油等生活必需品參加商業促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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