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區域經濟須協調發展
京津冀區域發展已不單純是三省市各部門之間統籌、協調的問題,由此,農工黨中央建議,成立國務院京津冀區域統籌發展協調委員會,以協調該區域發展。
農工黨中央表示,該委員會負責協調京津冀經濟社會發展中面臨的區域統籌、城鄉統籌、社會經濟統籌、生態環境統籌和內外統籌的體制問題,并由相關部委和三省市主要領導共同組成,下設辦公室,掛靠國家發改委。
該委員會主要可以跨越區域行政壁壘,組織編制和實施該區域的統籌發展規劃。
“目前行政體制分割制約著該區域循環經濟的發展,京津及周邊各市的總體規劃各自為戰,缺乏區域層面的協調與銜接。”農工黨中央在提案中表示,由此可以協調京津冀產業發展、生態補償、財稅體制及社會管理中的矛盾和問題。
同時,在這個統籌協調委員會下面,設產業、財政、交通、能源、城建等專門委員會,負責協調各相關領域的協調事物。
此外,統籌區域各市的生態資產和社會經濟管理,實施財稅統一核算,逐步實現區域財政收入的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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