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居高不下將追究領導責任
面對各地持續快速上漲的房價,國家終于把矛頭指向了地方的有關領導。昨天建設部明確表示,對調控政策落實不到位、房價漲幅沒有得到有效控制、結構性矛盾突出、廉租住房建設滯后的地區,要限期整改并追究有關領導責任。這是國家第一次提出房價居高不下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的規定。
建設部昨天發布了《關于各地落實住房建設規劃工作進展情況的通報》,明確指出,今年6月份起,要對新建住房套型結構比例要求的落實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其中還明確指出,各地特別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實負起責任,增強執行力,把編制和實施落實住房建設規劃工作情況作為規劃效能監察工作重點,加強監督檢查。而北京、深圳等大城市由于房價漲幅始終處于全國70個大中城市中的高位,將成為這次檢查的重點。
近期,按照國務院部署,建設部將會同全國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對部分省市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特別是住房建設規劃工作等情況進行抽查。
2006年5月17日,國務院出臺“國六條”要求各地穩定房價,隨后建設部等9部委又提出了《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但是近一年時間過去了,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價漲幅一直在5%左右,重點城市漲幅在10%以上,囤房炒房行為依然普遍,而對此主管部門建設部一直沒有明確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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