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五千舊規新法正在完善
我國為中小企業發展清障
【記者杜文北京報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歐新黔6月7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透露,截至2006年底,已清理出了5000多件與“非公36條”不一致的規章和文件;一方面要繼續清理和審核有關法律法規的文件,同時,還要按照現在的需求,按照《中小企業促進法》和“非公36條”文件指出的方向,制定和完善一些新的法律法規。
歐新黔說,在改進法律環境方面,已經有一些問題得到了解決,同時還在立法,有關的法律條款正在制定當中。首先是2005年國務院發布了“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非公36條》)之后,發改委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發改委把這36條已經按照職責分工分為37項任務,分工到56個相關部門,到現在為止37項的配套文件完成了27項,還有10項正在抓緊落實當中。
關于法律方面,這個文件發布以后,首先國務院法制辦和國家發改委聯合下發了關于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規定的通知。之后進行了具體落實,截止到2006年底,中央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共審核了規章性的文件,就是法律法規以上的文件130多萬件,其中清理出了5000多件與“非公36條”不一致的規章和文件,也就是說廢除了5000多件。
對于在奧運會期間,中小企業如何獲得公平的商機,歐新黔表示,按照中小企業法規定的資金支持、創業扶持、技術創新、市場開拓、社會服務這幾方面,政府在奧運會期間和今后一段時間,必須按照這幾方面依法行政。按照“非公36條”文件的要求,政府要在市場準入,加大對中小企業財稅金融的支持,完善對中小企業的服務,維護中小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引導提高中小企業的自身素質,改進政府對中小企業的監管方式,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指導和政策協調這7個方面采取措施。
歐新黔說,在執行這7個措施的過程當中,是會使中小企業在奧運的活動當中能夠得到公平的準入機會,只要企業能夠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則充分發揮企業自身的能力,是會在這項活動當中受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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