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上海最低工資提至840元
經上海市政府同意,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昨日發出通知,從今年9月1日起,本市將實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 具體為:月最低工資標準從目前的750元調整為84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6.5元調整至7.5元。 月最低工資標準從750元調整為840元。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對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6.5元調整為7.5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據悉,自上海1993年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來,上海已是連續第15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主要是考慮了兩方面的因素:一是本市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來每年都會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二是本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和居民消費支出情況。 目前,對于本市城鎮基本社會保險參保人員來說,除月最低工資標準840元外,用人單位還應按規定支付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應不低于162.7元,同時,用人單位還應按規定支付個人依法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目前,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下限為53元。 全國最高 上調幅度最大 此次提高后的上海最低工資標準,目前仍保持全國最高。 據了解,上海此次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是多年來上調幅度最大的一次。上一次上調是在2006年8月,提高金額為60元。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作出較大幅度上調,是基于今年以來當地物價水平和居民消費支出情況等因素的考量。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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