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8年春節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2008年春節放假安排如下:
2月6日至12日 (農歷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其中,2月6日(除夕)、2月7日(春節)、2月8日(正月初二)為法定節假日,2月9日(星期六)、2月1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2月11日(星期一)、2月12日(星期二),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各企事業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節假日期日,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做好安全保衛等工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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