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后重建貸款:堅持商業化審批 “5·12”汶川大地震后第7天,5月19日晚,央行聯合銀監會發布了《關于全力做好地震災區金融服務工作的緊急通知》(1號文),要求各銀行對災區不能按時償還各類貸款的單位和個人,不催收催繳、不罰息,不作不良記錄。
除了這份綱領性的文件之外,記者從一位央行人士處了解到,接下來央行將分別就災區的信貸、存取款、支付、結算、保衛等方面分別下發更為詳細的指導文件。央行成都分行目前就正在積極調研災區存取款出現的各種冒名頂替等混亂情況,并準備積極上報央行。
此外,銀行正在調整災后重建的信貸資金發放政策。雖然目前還沒有最后確定,但商業化原則和商業化審批已經成為商業銀行的一個共識。
“自救式”資金支持
在事關宏觀調控的貨幣信貸投放方面,雖然通貨膨脹依然有壓力,面對災區需要,央行選擇了“自救式”而非改變國有和股份制銀行信貸規模控制的貨幣松動。在對四川、甘肅發放再貸款55億元后,5月21日,央行決定向陜西、重慶、云南三地轄內銀行和農信社追加再貸款15億元。
此外,根據銀監會統計數據顯示,截止到5月21日,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四川受災地區簽訂授信協議總額達到826.6億元。記者了解到,在地震發生后,商業銀行用于抗震救災的信貸投放資金一直不斷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