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農產品進口須上報商務部
記者從商務部昨日公布的《大宗農產品進口報告和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試行)》中獲悉,從8月1日起,從事大宗農產品進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必須及時、據實上報,否則在一至三年內將被禁止從事對外貿易經營。
大宗農產品,就是生產量、消費量、貿易量、運輸量等較大的關系國計民生的農產品。根據《辦法》規定,從事大宗農產品進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須填報《大宗農產品進口報告統計報表》,并通過相應電子系統向受委托組織進行報告。之后,受委托組織將向商務部報告大宗農產品進口的信息,商務部將定期在官方網站“大宗農產品進口信息發布專欄”中進行發布。
對于虛報、瞞報、偽造、篡改、遲報和拒報大宗農產品有關進口信息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商務部將向國家統計局通報。在統計部門依法對其處以行政處罰后,這些經營者還將面臨來自商務部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禁止從事外貿經營的處罰。
據了解,這是商務部首次就大宗農產品的進口報告出臺相應的管理辦法。北京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溫曉紅表示,該《辦法》的發布,可以幫助國家相關部門及時掌握農產品的進口信息,從而隨時跟蹤市場,及時進行調控。
溫曉紅解釋說,進口的大宗農產品一般都是關系國計民生的產品,如果對進口數量不能及時掌握,就很有可能對當前的國內市場造成一定沖擊和影響。《辦法》要求對外貿易經營者在3個工作日內履行報告義務,這就可以保證信息的即時性,對于短時間內進口的大宗貨物,政府可以及時進行政策調整,從而及時維護貿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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