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確定的4萬億投資計劃,究竟是如何確定的,又如何確保有效投資?今天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公開了“4萬億投資清單”。 基礎設施建設1.5萬億 張平解釋,4萬億的資金構成,按照現行的投資補助標準和補助政策計算。“這些錢不都是中央政府出,有一些還需要地方來承擔,有一些還可以吸收社會投資,包括企業的投資和民間的投資,中央政府的投資是11800億。” 按今天上午透露的最新數據,4萬億投資分以下幾塊—— ■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林區、墾區、煤礦棚戶區改造,投資4000億元左右; ■農村安全飲水、農村電網改造、農村道路建設、農村沼氣建設、農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大體上是3700億元; ■基礎設施建設,鐵路、公路、機場、水利等,約15000億元; ■教育、衛生、文化、計劃生育等社會事業方面,1500億元左右; ■節能減排、生態工程投資約2100億元; ■調整結構和技術改造,大體上是3700億元左右; ■汶川大地震災后恢復重建10000億元。 談到“確保有效投資”,張平說了“兩個明確”:“一是明確投資方向,不搞一般性的加工工業,不搞重復建設。二是明確責任,地方的項目,地方政府是責任主體;中央的項目,中央的部門和中央企業是責任主體。” 財政赤字基本可控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透露,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將推進稅費改革,實行結構性減稅。“今年將全面實施消費型增值稅,也就是允許企業將新購入的機器設備所含的增值稅稅款實施抵扣。這樣可以比較大地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此外,將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取消和停征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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