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過的真快,2009年第一季度就要過去了,進入四月就看五一。前些天,各地傳媒紛紛報道,不少地方政府已經發出信息為刺激內需,有意恢復五一長假期。按道理說,法定節日,既然是法定,似乎就應該由中央決定吧。那么各地透露的消息,是傳達了北京的意思,還是在探聽北京的口風,又或是在推動北京采納呢?
我們知道五一黃金周曾經推行長達10年,2008年剛剛由國務院取消。這新政令剛剛過了一年,2009年會否來個否定之否定呢?復辟之風確實刮得很猛。
昨天3月25日,廣東省政府正式公布了恢復五一放假的全套方案,而既廣東之后,重慶、湖南、新疆、浙江、江蘇等地,也都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希望恢復五一黃金周。不過今天3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就發出通知,要求嚴格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有關規定,不得擅自調休,自行安排恢復五一長假。
通知說最近社會上出現了關于恢復五一長假的議論,個別地方也在考慮出臺相關的調整措施,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則稱有關部門進行了認真的研究,并且下發通知:
即一,要嚴格執行全國年假及祭奠日放假辦法;其二,要認真的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09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就是說,做出了具體的安排,各地要認真的進行執行,不得善自的調休,自行安排。
國務院通知下達后,有媒體使用了“廣東帶頭挑戰中央,國務院辦公廳回應‘不得擅自恢復五一長假’”這樣的題名進行報道,引人注目。不過詳讀內情,原來廣東政府的做法是一種變相的方案,就是把五月一日到七日放假,其中一日為國家法定假日,2日、3日為周末,四日、五日和九日、十日對調,六日、七日是帶薪年假,還挺復雜。
有專家認為,廣東省的做法只是用其他假日湊成了七天的長假,并不存在違法問題。但是問題就在于,如果廣東的做法被批準了,或者被默認了,那么其他省份紛紛效仿又該怎么辦?所以這樣可能對于中央政策的嚴肅性將是一個挑戰,所以國務院辦公廳馬上就下發了通知,叫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