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媒體說,湖南株洲高架橋倒掉了,造成了九死十六傷的重大事故。聽說而已,我沒有親見。但我卻見過未倒的株洲高架橋,它是湖南省第一座公路高架橋,全長2.9公里,橋面寬16.5米,雙向四車道,是株洲的地標性建筑之一。標志性建筑我見過很多,但還沒見過如此短命的,我以為。
然而高架橋之中,我知道一夜之間聞名于世的卻是這株洲高架橋。我的媒體同仁報道說,九條鮮活的生命就被壓在這高架橋下,還有十六位受傷的人!九名遇難者身份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現在我惟一的希望,就在于追究那些負有不可推卸責任的人,要讓他們也“倒掉”,如果他們不倒,難以平民憤。我又看到有報道說,它生于1995年,“享年”不過十四歲,用一個成語來說就是“花季少年”。如今,株洲當然就不再擁有這個“花季少年”了。于是我心里愈發不舒服,希望那些浪費納稅人的錢、視群眾生命為草芥的人“倒掉”。
現在,這些人居然還沒“倒掉”,則普天之下的人民,其憤然為何如?
這是有事實可證的。試到山間海濱,探聽民意去。有市民指出,如果將工地全部封閉,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話,這場災難應該不會發生。凡有田夫野老,蠶婦村氓,除了幾個腦髓里有點貴恙的之外,可有誰不為那些壓在倒塌的高架橋下的生命抱不平,不怪當地官員太多事的?
拆除城市高架橋本應封閉而拆。工地未封致人車混雜,橋面坍塌時鄰近橋墩仍在施工。很多時候工程車輛與行人、社會車輛來往錯雜。高架橋的倒塌,表面上看是死于自殺,因為之前毫無征兆就突然坍塌。但實際上,它是被殺,多天前就被下了死亡通知——那簡直是一定的。
這世界不乏悲傷,總以為廢墟已遠,沒想到就在眼前。逝者往矣,“株洲垮橋事故”已是不可挽回的事實。有位叫王石川的先生說,有的橋還沒竣工,突然坍塌了,有的橋在壽終正寢之前,也突然坍塌了,這都是悲劇。其實,透過這起血淋淋的悲劇,我們分明可以感覺到,這座被自殺的橋暴露了多重病灶。因為,悲劇的導演不是橋,而是人。一座已被傷害得累累病態的橋,危機四伏,不及時限行和封鎖,這難道不是以鄰為壑,送羊入虎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