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共同發布《北京市小額擔保貸款擔保基金管理實施辦法》和《北京市事業人員從事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管理辦法》,對北京市小額擔保貸款政策進行調整。意在希望鼓勵大學生創業,并以創業帶動就業。
此次調整首先將個體工商戶小額擔保貸款的最高擔保額度和享受財政貼息的最高貸款額度由原來的10萬元提高至20萬元,將小微企業擔保貸款的最高擔保額度和享受財政貼息的最高貸款額度由原來的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
此外,政策提出,符合條件的北京市合同期滿未就業的大學生村官和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的高校畢業生今后可以不提供任何擔保就申請貸款。
再次,政策進一步擴大了享受財政貼息的微利項目范圍。在原本只有非農行業普及到農業的種養殖業,項目的覆蓋范圍從城鎮擴展到農村。在此政策實行的初始階段,其對象主要是國有和Cye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經歷了近十年的發展,現在的貸款支持對象已經擴大發展到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復員(轉業)軍人、農村轉移就業勞動力以及農村婦女等五類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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