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萬原始資產股咋成了廢紙?
30年前曾共同創業的哥們,如今因一紙廢票鬧上公堂———
因手里拿著的285萬股不是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而是集團發行的職工資產股,不能流通變現,而使生活陷入困境;東方集團(600811)的32名創業元老,近日將公司董事長告上公堂。
據了解,這32名元老正式起訴東方集團以及下屬的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確立他們作為東方集團或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地位,并維護自己股東的權益。來龍去脈285萬原始資產股的由來
據了解,東方集團前身為呼蘭縣楊林公社建筑工程隊,后成為哈爾濱東方建筑工程公司。
1990年3月至4月,東方企業集團向社會發行股票3500萬股,其中內部職工股310萬股。當時,這32位股東持有原始資產股合計285萬股。
1993年12月,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4000萬股股票,并于1994年1月在上交所公開上市,成為國內第一家上市的民營企業。至去年底,股改后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東方集團25.54%股份,市值20億元左右。
現在,經過多年的滾動,這些股東手中的股份已增至大約2280萬股。按照最新價格每股9.57元的價格算,這部分股權市值約為2.18億元。公司態度資產股憑證已無法律效力
而公司給這32名創業元老出具的一份法律意見書認為,32人所持有股票憑證,系原東方企業集團(現已更名為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向職工核發的職工資產股憑證。
由于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同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兩個獨立的企業法人,因此,“依據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去主張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在法律上是錯位,無法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另外,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東(發起人)名錄》顯示,大部分小股東的資產股股數不變,從幾萬股到幾十萬股不等。
而公司負責人張宏偉的資產股數量,1994年還是113萬股,1995年規范化后,突增至1.315億股。據此,有員工認為,是張宏偉侵吞了他們的股份。
就老員工們反映的問題,東方集團董事會秘書金波表示,知道股東鬧資產股的事情,但這與上市公司無關,因為那些股票是控股股東東方實業集團股份公司發行的。
“他們已經找過多次了,也來過上市公司。我們跟他們解釋過多次,資產股的發行、以后的處理都是依據發改委、人民銀行有關部門文件、公司規章制度辦理的。鑒于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995至1997年的規范化整治,該公司原有的集體資產股和職工資產股結構因被規范化的股東結構所代替而自然失效,所以說,現在主張權利的32人所依據的職工資產股憑證已失去法律效力。”專家觀點改制中演變證據很重要
對此,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陶雨生認為,改制后的上市公司應該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關鍵要看這些職工股跟上市公司有沒有法律關系。
另外,當初發行的內部職工股屬于什么性質?有沒有經過審批?如果沒有經過審批,就成了非法集資。
而且,在改制上市過程中,企業性質由集體聯營變成了股份有限公司,這其中的演變證據材料也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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