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個人創業的初始階段,一定要具有群做群分的意識,這里所指的群做群分,就是指創業主導者來尋找一些志同道合的合作人一起來合作起步發展,并且,還要做到清晰且無爭議的利益分配。
在個人創業的起步階段,創業者要么是一個人單槍匹馬開創自己的創業之路,要么聯合幾位朋友集體合作,一起來形成團隊,共同發展。但是,在個人創業高達85%的失敗案例中,單槍匹馬上陣的創業很容易因為勢單力薄而中槍落馬,而集體合作的創業團隊往往又因為內部矛盾摩擦及利益分配的不均而導致解體。在創業者的人員合作問題上,如何避免此類問題的發生呢?
在整體框架下調配
創業需要的是一個系統,而非某一兩個單點,作為單獨的一個人,不可能具備創業所需要的所有技能和資源,并且,在對市場的思維方式方面必定會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其個人必定有欠缺的地方,再者,有些涉及到專業領域方面更是問題,始終要記住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創業者自己不要過于逞強,以為自己是十項全能。所以,創業者需要從事業整體規劃出發,明確哪些方面的技能和資源是自己所欠缺的,再以此來尋找相關具備此類技能和資源的合作者,大家的資源和技能實現整合,共同發展。
當然,這個團隊無論有幾個合作者,所持有的股份上可以做到大家平均,但在統一規劃方面必須得確立一個主導者,不然就很容易出亂子,各人的資源不通過一個整體的框架進行調配整合,就是浪費,每個人的執行力若是沒有集中在一個方向上,也是浪費,尤其是大家形成決議后,就必須確保集中所有的資源和力量,向一個確定的方向前進。若是在形成決議后,每人的思想和行動方向沒有一個主導者進行統一規劃約束的話,那么很容易大家的新思想就會不斷地否定原來的老思想,新的行動方向又會不斷地取代原設定的方向,很快就會導致巨大的內耗和矛盾。
盡早明確責權利
創業主導者在尚未進行合作者的尋找確定工作之前,把相關的問題都該提前想清楚,這個相關問題是要包括創業者自己所能想到的所有問題,越多越好,越細越好,統統羅列出來,寧濫勿缺,并且把每個所列出來的問題都做最壞的設想,因為在后期的人員合作和事業發展中,難免會產生很多問題,而絕大多數所發生的問題都很難有效解決,只能未雨綢繆,從預防工作上下工夫。
在具體的合作人選取問題上,就得充分考慮好具體要哪些方面的合作者,要幾位,各自的責權利怎么分配,人員合作中可能遇到的負面情況都有哪些等等,基本形成一個大概的綱要,等合作人基本確定下來之后,大家再一起對這個綱要進行修改和完善。但是,不能等到合作者到位了之后再來計劃起草,因為,在做規劃、綱要這類事情上,一個人很快就能理出來,人一多,方向一多,就亂了,大家集體進行的修改和完善,必須在一個已經基本成型的框架基礎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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