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家討論一下初創型企業失敗的最可能原因。這個原因是什么?錢花完了?市場發生變化?商業模式不好?這都是其中的幾個原因,但不是最主要的。我的經驗是,初創型企業失敗的最可能原因是創始人互相爭斗、最終分家。
我自己的第一個創業公司并不是易趣,而是一家做醫療IT的美國公司,當時我22歲。這家公司是我在波士頓咨詢集團(BCG)的老板和他的朋友共同創立的,之后我被邀請加入公司。公司當時是很有雄心的,他們準備融資數十億美元、進行多樁并購并進行整合。公司的商業模式當時沒問題,現在也沒問題,但公司還是最終失敗了。原因是什么?很簡單,我的老板和他的朋友互相爭斗、最終分家。
當然,公司創始人之間難免會有爭執。換個角度說,如果創始人在所有問題上都能達成一致,也不是好事。但是,在上面這個案例中,問題的關鍵是誰持有51%的股份、誰持有49%的股份。我的老板是這么說的:“我為公司做的貢獻最大,我當然應該持有51%。”而他的朋友則堅持說:“一年前我們說好是一人一半,為什么現在你要食言?”他們在這個問題上爭執了幾個月,而故事的結局是他們分家、公司關門,而我則去了哈佛商學院讀書。畢業之后,我創立了易趣。
在過去2年中,我個人對5家公司的情況比較熟悉。5家中的4家公司里,存在創始人互相爭斗的情況,這對公司業務都有很大的影響。而在這4家公司里面,有3家公司的爭斗是為了股權。3家中的1家,公司最終失敗了;而在其他2家中,我幫助公司解決了他們的爭執,公司得以存活下來。
我發現創始人普遍會犯的2個錯誤是:他們沒有在第一天就把股份的分配問題談清楚,并寫下來;他們沒有想到,如果一個創始人中途走的話,他的股份怎么 辦。
我在BCG的老板犯的就是第一種錯誤。很多時候,公司創始人不愿意談論股權分配問題,這個不容易啟齒,也容易傷感情。他們或者完全回避這個問題,或者只是進行模棱兩可的約定如“我們是平等的創業伙伴”,或者拖延這個問題的討論說“我們兩個還有什么不好說的,以后再談吧”。如果有3個或3個以上的創始人,這種討論就變得更加困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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