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這是個頗有探討意義的問題,便就此問了身邊不少異性朋友,得出四種答案:
一:先創業后結婚。理由沒有物質作基礎的婚姻不能長久,占多數;
二:結婚后再創業。理由夫妻雙方共同努力效果更好,人數也不少;
三:結婚后再創業再結婚。初聽時很是詫異,聽其解釋,也就是“男人有錢就變壞”的一種體現,娶了大的再包個小的。少數。
四:不創業也不結婚。說碰到合適的就玩玩,這種心態自是不宜提倡。更少。
以上幾種答案應算挺有代表性,基本上就這些了。如果你是男人,你會選擇哪一種?或者說沒有一種適合你自己?
以上幾種答案都有它道理所在,也有一定的現實意義,不能定義為對錯之分。不過,我想,人們在探討這個話題時本身就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我們所說這個“創業”程度如何?是不是一定要成為百萬富翁,億萬富翁的那種才叫“創業”,如此說來,恐怕個個都不用結婚了,你奮斗十年,二十年或者一輩子可能都達不到。怎辦?還繼續奮戰和苦等嗎?只怕等到花兒也謝了,等到白發蒼蒼也未能與你的那位牽手。
任何事情在討論之前總有個范疇,有一些先決條件才有其討論的意義所在。在這里也是,所謂都說開餐館--賺大黃健翔的財富膜力
“創業”怎樣才叫“創業”?我認為在此應指“一定的物質基礎”,即可以解決吃穿住用行等,基本的生活可以得到保障,還小有點積蓄,可以應急之用。如果你連正常的生活都維持不了,當然也就沒資格去談什么婚姻。維持一個婚姻的系數需太多,金錢更是其中必不可少。而且在這個如此之現實的社會,沒有錢休想能守護住你的愛情。大多數人在這個問題上都是持“先創業后結婚”的態度,大概是之前吃過這方面的虧,吃一塹長一智。現實生活的無奈性也決定了這種心態的普遍性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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