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哈佛大學教授威廉·詹姆斯在《行為管理學》一書中指出,通過對員工的激勵研究他發現,實行計件工資的員工,其能力僅發揮了20%~30%;在受到充分激勵時,其能力則可發揮至80%~90%.也就是說,同樣一個人在收到充分激勵后發揮的作用相對于激勵前的3~4倍。
如何做好員工的激勵——也是企業領導者要慎重考慮的一個重要內容。激勵可以分為正負兩個方面,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獎罰分明。對優秀員工一定要激勵,從而提升他們的工作積極性,不斷為其企業創造更多的價值;對于有錯誤、有失誤,給企業造成損失和影響的員工,也要堅決的實施“負激勵”,從而保證整個員工隊伍的責任感。企業培訓講師譚小芳表示,對于員工激勵,有兩個方面的內容:
1、確定激勵的標準,也就是說什么樣的員工才會被激勵,做了什么樣的事情或貢獻才會被激勵;
2、客觀現實的了解員工的需要,有針對性的激勵。特別是創造了價值做出了貢獻的員工,企業領導者更不能想當然的給予一些這些員工認為無所謂的激勵,這樣吊不起員工的積極性。
對員工進行成就激勵的重要途徑如下:
1、工作細節決定來自激勵感滿足
2、明確個人的責、權、利
3、構造公正、透明的業績比較平臺
4、提供有效的個人培訓
5、挑戰來自企業對員工的實踐
筆者了解到——美國管理學家惠特曼和彼得斯對全美歷史最長、業績最好的60家大公司的調查研究發現,它們之所以能保持經久不衰,秘密就是“把員工當做重要的資產”來經營。在企業經營的過程中,他們一直在營造更利于吸引、留住人才的環境和氛圍,立志于滿足員工受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實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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