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了創業扶持基金,卻被發現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的賣方主體有問題
為客戶設計海報使用的輔助元素被認為侵犯了其他公司的著作權……
本報記者 陳迪
創業不簡單,存在很多法律風險。YBC法律導師、遼寧亞太律師事務所的柳濤、關恩偉律師參加了600多個青年創業評審,他們發現許多創業青年的法律知識儲備明顯不足,并提醒正在創業和準備創業的青年應注意一些法律問題,首先要保護自己。
個人的房子當成公司的買
小王的創業項目是學生托管,她用購買的二手房屋做經營場地在YBC的項目計劃書評審時得到導師們的肯定,但導師們在現場考察時發現,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的“賣方”主體存在重大問題,合同中的“賣方”系公司,但該房屋實際產權人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個人所有。導師們發現這個問題后,將這個買賣行為所面臨的重大法律風險告訴她,并提供了解決方案,最終她按照導師的方案將此事解決,之后YBC才決定給予她5萬元創業扶持基金。
律師點評:通過簽訂不同的合同來獲取相應的社會資源是創業青年在創業過程中經常發生的事情,但很多創業青年卻不知如何簽訂合同。在此,律師建議做好以下五個方面就可防范相應的法律風險:合同的主體要適格;合同的目的及標的要表達清楚;合同的履行方式、期限、地點要約定完備;合同的違約責任要齊全;合同的爭議解決方式要明晰。
租的房子已注冊了公司
小劉想成立一個文化傳媒公司,在通過YBC的項目計劃書評審后,他在西安路某公寓里以每月2250元、首付一季度租金、租賃期限為一年的方式租了一間房屋做辦公室用。但其在辦理工商登記時卻因為該房屋上已有營業登記信息而無法辦理自己的公司登記。為此,他無法獲得YBC的創業資金支持,也差點與房東對簿公堂。
律師點評:租房屋的目的在于開展商業經營活動,而商業經營活動首要條件就是必須合法取得營業執照,因此,除了房屋的地點和租金外,還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考察所租房屋是否合適:該房屋的原有租賃登記信息是否注銷,如果沒有注銷會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租賃登記,從而導致無法及時辦理營業執照;該房屋上原本已經注冊了營業執照,而該營業登記信息沒有注銷或者遷移,從而導致在同一個房屋上無法再次注冊新的營業執照;房屋類型不是商業用房,從而無法進行商業經營活動,而導致無法注冊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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