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行人戳穿“47號文件”的蹊蹺之處
昨天,也有有心人指出,早在本月11日網絡上出現“47號文件”首發的消息,其中就有些不合常理之處——
首先,該消息稱“47號文件”已經國家稅務總局局務會議修訂通過,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該公告的日期是7月31日,實際見諸媒體是8月11日。但蹊蹺的是:一部規范性文件在發布的時候需要稅務總局局務會議修訂,這在此前總局2010年7月1日以后發布的歷次公告(規范性文件)中可稱史無前例,前所未有。
同時,仔細推敲47號文件,其中還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問題:
第一、列示主送機構各省級國稅局、地稅局,不符合公告的習慣,更像國稅發、國稅函的表現形式;
第二、局務會議通過,程序上更像稅務部門規章;
第三、用規范性文件廢止稅務部門規章;
第四、文件第十八條居然還在采用1994版個人所得稅法800元的費用扣除標準。
有觀點認為,該文件與國稅發【1994】089號文重復過多,這是因為本次文件采用了修訂而非修正的形式,直接以新文廢棄舊文,時間倉促,可能來不及做系統化修改,也在所難免。
到底是誰冒用了
國稅總局名義?
昨天,國稅總局的辟謠公告上網后,一石激起千層浪。網友們震驚之余,最關心的問題馬上出來了:公文是誰偽造的?居然能輕易騙過了幾乎所有主流媒體的判斷力?
遺憾的是,這些問題并沒有答案。國稅總局的公告中只說會對這件事進行追究,可后續情況誰來“公告”?
沒有人會否認這是國稅總局的一個真正的官方辟謠。但是,“前人”放出那個假消息意欲何為呢?甚至有網友猜測,這也許是國稅總局自己的一個“試水”,先放出風聲看看反響如何——在網上,持這種觀點的網友占了絕大多數。大家認為,經過周六、周日的各方反應,國稅總局出于某種目的,在周一下午突然“撤銷”了此前的說法。但記者發現,和此前一些部門“放風試探”不同,此次“假消息”明顯受到民眾的歡迎而不是反對,按說沒有理由“撤銷”的,所以“試探說”目前也沒有足夠的證據。
但不管怎么樣,這個“大烏龍”給公眾帶來了感情傷害。為了彌補這個傷害,建議國稅局不妨將“年終獎個稅計征方法調整”擺上議程,做些真正造福于民的事。 阿杜
記者解讀
“假方案”的兩大秘密
與現行年終獎扣稅辦法相比
對于此前的“假公告”,昨天我省有稅務人員研究后發現,其實此次“假公告”里有兩處地方,跟目前適用的納稅算法是不一樣的:一是年終獎的計算,一是董事費的算法。
1
“速算扣除數”打動人心
此前“公布”的假辦法,最大的亮點就在于年終獎的計算上。
稅務人士介紹說,年終獎納稅方法,目前通常的算法是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而此前所謂的47號文則提供了兩種年終獎所得的計稅方法,并新增一個適用于全年一次性獎金所得的稅率表(含速算扣除數)。
一種方法為,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稅法規定的適用稅率;然后以其商數及適用稅率計算出應納稅額后,再乘以12個月,即為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應納稅額。
另一種方法是,按照適用于年終獎的稅率表,直接計算應納稅額。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因為第二種方法不具備可比性,按照第一種算法,我們以9月1日實施的新稅率為例:比如張某12月份應發工資5000元,繳納三險一金共計600元,年終獎36000元。按照原來的算法,張某年終獎應繳稅=36000×10%-105=3495(元);可是如果按照所謂47號公文,則為:【(36000÷12)×10%-105】×12=2340(元),比原來少繳了1155元。
而這個玄機就在于,原來的算法是只減了一次速算扣除數,而所謂的47號文則使了個“小手段”,等于減了12次速算扣除數。
2
假辦法對“董事費”并不公平
業內人士在仔細研究過所謂的47號公文后,發現其中對納稅人并不都是利好,比如其中的董事費的計算,相較于目前的算法就不是很合理。所謂的47號文中,“個人由于擔任董事職務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性質,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钡鞘聦嵣习凑宅F行的算法,董事費用是區別對待的,分成在公司任職和不任職的,不任職的才算勞務報酬,而任職的則算工資薪金,這兩種所得的計算個稅方法不一樣,一般來說勞務報酬繳納的稅款更高些,所以一概以勞務報酬算似乎有些董事就會吃虧。
徐曉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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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年終獎“合理避稅”
招數不少,但搞不好會吃虧
對于那些收入豐厚的行業來說,每年的年終大紅包既讓人期待,又讓人為繳納的高額稅金發愁,于是不少企業開始想出種種招數來"避稅"。很多白領年底就變成發票控即是一例。
避稅招數1:找發票
“現在一到年底,基金公司、證券公司很多中層都在瘋狂找發票,因為這個行業年終獎非常豐厚!鄙虾R晃粯I內人士告訴記者,對于一些基金公司從業人員來說,每到年底找發票是頭等大事。
去年他一個基金公司的朋友年底發了17萬元的年終獎,但最后拿到手的只有12萬左右,“按照現在新的稅率表,這17萬元年終獎,得交4萬多元的稅,拿到手的就只有12萬多了,但如果能夠找來發票報銷,可以少繳數萬元稅。不過這個發票很有技巧,最好是會務的、住宿的、餐飲的!
避稅招數2:分股權
另外,據記者了解,還有的公司則采取另一些辦法來為員工進行所謂的年終獎“合理避稅”,比如分配可以變現的股權、買分紅險等等。一位在深圳某上市公司工作的員工就告訴記者,公司為了拴住人心,每年都會分配一定的股權激勵,這些股份價格很低,員工工作年限越長,分配越多,兩年后這些股權就可以變現,相當于變相賺了一筆獎金。
“避稅”不成可能吃虧
“給員工用發票沖抵獎金,主要還是為了員工‘合理避稅’”。不少企業的負責人如是說。但昨天稅務專家提醒說,且不說這樣的行為不符合相關規定,不是合理避稅,查出來會受到處罰,單就員工自己來說,就可能在省了稅款的同時,也吃了暗虧。
專家解釋說,因為“企業其實不完全是為了員工,更多時候是規避自己的風險!倍悇專家說。比如員工一旦出現工傷,在理賠時是必須依據個人完稅證明來核定賠償金額的。如果平時省了個稅,那么完稅證明上顯示的你的收入就會比實際情況少很多,相應的賠償也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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