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際比較看,中國小微企業創業發展面臨的制度風險,導致它們發展嚴重不足。發達國家的小微企業和大企業加起來,平均每1000人擁有45個企業左右;而我們如果將5個個體戶折算成一個企業,再加上注冊登記的企業,每1000人也只擁有13個,比許多發展中國家每千人口擁有25到35個的水平還要低。我國大學生畢業3年內創業的不到2%,發達國家這一指標能達到20%。
此外,從世界平均的數據來看,一個國家就業的70%到80%在中小企業里,中小企業與青年就業密切相關。國外解決年輕人的高失業率問題,通常采取減稅措施,以減稅來鼓勵創業和小微企業的發展。如奧巴馬政府對2013年的預算中,出臺了8000億美元擴大就業的計劃,而其中3000億美元,主要用于減稅,減稅額占整個預算的7.9%。而我們去年出臺支持中小企業的資金,只有200多億人民幣,扶持力度顯得不夠。
因此,通過減負促進小微企業發展,首先是減稅減費。我國17%的增值稅在全世界顯得太高;如果增值稅下降到10%左右,營業稅下降到3%,社保費下降到工資的30%,對小微企業是很大的支持。我國對小微企業存在著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雙重征稅的現象。如果像美國一樣對創業、小微企業和就業的支持力度,我們應當減稅1萬億人民幣左右。
二是要清理收費罰款,取消年檢,放開發展社區小銀行,嚴厲打擊干擾創業的黑惡勢力。政府為了解決就業,應該對小微企業采取適當寬松的政策,放寬限制,以法律手段規范甚至取消一些收費項目和年檢項目。在銀行方面,政府應促進社區小銀行的準入和發展,將地下市場合法化,打破國有銀行的壟斷,以此來避免非法集資和高利貸。對于欺行霸市的黑社會勢力,政府也應堅決予以打擊,保護弱勢企業的利益,杜絕與黑勢力勾結、阻礙經濟發展的現象。
在所有改革中,讓人們自由創業、寬松辦企業、增加就業的改革是最緊迫、最關鍵的。社會穩定靠兩個制度,第一是公平、均等的教育制度,第二是自由創業,讓底層的人擁有能力后,還擁有通過奮斗向上發展的通道。低收入的人向上轉變,貧富結構也會隨之改變。我國如果在創業上還不能實現平等,誰的關系硬誰就能發財,底層創業困難重重,社會就無法公平了。找不到就業出路就會導致無事生非和仇富心態,從而影響社會穩定。小微企業的發展對增加中等收入階層、減少因貧困而低收入的人群、改變社會結構、實現社會穩定意義非常重大,F在的地方政府喜歡“大、新、高”的產業而不重視中小企業,這個思路一定要發生改變,目前不利于創業和就業的僵化體制,一定要決不猶豫,強力推進其改革,否則,從根本上講,社會可能難以穩定和安寧。▲(作者是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所副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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