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4月28日消息(記者劉天思)為表彰在首都經濟社會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留學人員,激勵廣大留學人員為世界城市建設做出新貢獻,經北京市政府批準和北京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第四屆“北京市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特別貢獻獎”(原“北京市留學人員創業獎”)評選工作全面啟動。
北京市委、市政府歷來重視留學人員在京創新創業工作,特別是近年來,落實中央“千人計劃”,鼓勵留學人員在京創新創業政策體系日臻完善,服務內容進一步拓展,創新創業環境不斷優化,北京日益成為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工作的首選城市之一。目前,北京市留學回國人員已達10萬人,占全國的四分之一。留學人員作為北京人才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成為推動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作為北京市政府對留學人員表彰的最高獎項,“北京市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特別貢獻獎”,設立于2000年。該獎項每三年評選一次,主要表彰在北京地區工作、為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留學人員。表彰名額控制在20人以內,對受到表彰的留學人員頒發榮譽證書,并給予每人2萬元的獎勵。自2001年首次開展以來,北京市已組織開展了三屆評選表彰活動,評選出為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留學人員37名。評選表彰工作的開展,極大地調動了廣大留學人員在來京創新創業的積極性。
為進一步加大吸引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工作力度,從適應當前北京市建設創新型城市和中國特色世界城市的需要出發,本屆“北京市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特別貢獻獎”將評選范圍劃定為:在北京地區工作或創業,對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留學人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標準,確保質量,評選名額控制在20名之內。本著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的精神,每人獎勵10萬元。
參評條件為: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回國后在京創業、工作2年以上,在業內享有良好聲譽,得到廣泛認可。
按照工作類和創業類,分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參加“北京市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特別貢獻獎”的評選:
1、工作類評選條件
——具有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國際、國內重要核心刊物上發表過具有重要影響的學術論文,在國際、國內獲得重大科研獎項。
——在科學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中,創造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在重大項目和高新技術的引進、推廣、解決關鍵問題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通過專利或開發新產品,替代進口和填補國內空白方面成效顯著;
——在教育、衛生、體育、文化、社會建設等領域,取得突出成就。
2、創業類評選條件
——留學人員個人出資,擔任法定代表人,個人出資額以及風險投資額占企業注冊資本金的50%以上,從事領域符合首都重點發展產業、行業、領域,創辦企業達到一定規模,具有較大發展潛力和前景。
——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發明專利,應用核心技術開發的產品實現一定程度的產業化,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
——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實現科技成果推廣和轉化,取得較好經濟效益。
——注重企業團隊建設,企業具有良好的成長性和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
為做好評選工作,北京市專門成立了第四屆“北京市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特別貢獻獎”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委組織部、北京市財政局和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等為成員單位。評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評選工作的日常組織。
評選推薦工作采取歸口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歸口推薦,由北京各區(縣)、北京市屬各委辦局(總公司)、直屬單位推薦本地區、本系統候選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可按屬地原則通過單位所在地的區縣推薦符合條件的候選人。符合條件的留學人員也可直接向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參評申請。
申報工作于今天正式開始,下一步,將通過組織專家評審、開展網上投票、進行候選人公示等環節,確定入選范圍。留學人員需填寫《“北京市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特別貢獻獎”候選人推薦書》(可從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等材料,并于2011年6月10日前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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