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二:存款送保險
今年1月,市民王先生到某銀行存款5萬元,工作人員告訴他“存款金額已達到‘受贈’保險的條件”,王先生以為是“送保險”,就在文件上簽了字。今年6月,王先生急需用錢,到這家銀行取款時被告知,他的5萬元錢當時是“購買”了某保險公司的一款分紅保險產品,現在無法取款……
記者點評:大約有5%客戶稱以為保險是贈送的,不過這哪里是“存款送保險”,其實就是客戶自己花錢買的保險。
陷阱三:不說是保險,說是儲蓄
去年6月,市民馬女士在某銀行辦理儲蓄業務,身穿銀行制服的小張向她推薦一款“理財產品”,稱就像零存整取一樣,而且比銀行利息高。當時,馬女士以為今年存1萬元,第二年再存多少都行。今年6月初,保險公司給她打來電話,要她續繳保費1萬元,馬女士這才知道買了保險。
記者點評:據介紹,一般保險公司是不允許用“零存整取”這樣的概念去銷售保險的。就此案例,有三個地方容易誤導客戶:一是銷售人員不說是保險,容易讓客戶誤以為是儲蓄或跟儲蓄差不多;二是隱瞞了產品的費用扣除情況,比如退保需要支付哪些費用等;三是沒告知客戶繳費情況,個別銷售人員把期繳產品說成躉繳(一次性繳費)產品,導致部分經濟實力較差的客戶在第二年時無力續繳保費。
陷阱四:混淆身份
一些客戶反映在銀行遭遇保險推銷時,往往出于對銀行工作人員的信任,才誤買保險理財產品。
記者點評:業內人士提醒說,目前在銀行負責銷售銀保產品的人員,除了銀行人員外還有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目前保險公司都有要求在銀行銷售銀保產品的保險人員掛牌上崗,名片也是依照保險公司統一印制的,消費者可依此識別。
如果“被保險”該怎么辦?
買保險后悔 并非只有退保一條路
存款變保險后,不少“后悔”的客戶往往會選擇退保一條路,由此帶來的損失也只能自己吞。
成都商報記者上周就此咨詢了保險業內人士,他們表示,其實買了保險中途后悔時的選擇,并非只有退保這“華山一條路”,投保人只要讀懂并充分利用保險合同賦予的權利和義務,可以在退保時將損失降到最低。
猶豫期退保 最多損失10元工本費
讀者張女士今年1月知道誤買保險后,她第一時間與女兒進行了商量,女兒建議她退保。由于在10天的猶豫期內,張女士只損失了10元錢工本費。
記者點評:一般長期人身保險產品都設有猶豫期。猶豫期是從投保人收到保單并書面簽收之日起10日內的一段時期。在猶豫期內,投保人可以仔細考慮所購買的產品是否合適,如果所投保的產品與需求不符,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即退保),保險公司會在扣除不超過10元的工本費后退還已交保險費。
想認識全國各地的創業者、創業專家,快來加入“中國創業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