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臺這個辦法最根本的目的是規范網上交易及服務行為,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網絡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國家工商總局有關部門負責人就4月2日公布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道。
實名登記――
自然人網上開店提交真實信息
在網上開店的人群中,有些是在校學生等自然人。暫行辦法規定,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
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對暫不具備工商登記注冊條件,申請在網上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自然人的真實身份信息進行審查和登記,建立登記檔案并定期核實更新,對已具備工商登記注冊條件的申請予以通過。個人真實身份信息記錄以及交易記錄等其他信息記錄備份保存時間不得少于兩年。
對已領取營業執照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體工商戶,從事網上商品交易及提供服務時,應當在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者其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
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應當采取數據備份、故障恢復等技術手段確保網絡交易數據和資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應當保證原始數據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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