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稱屬于價格欺詐,應退一賠一

和朋友逛百貨商店回來,吳先生略微有些不快。不久前,他花了600多元從網上買了件衣服,對方稱是5折優惠。不過,去了百貨商店才知道,實體店也只賣800多元,實際折扣只有7.5折左右。
“當時是因為看到5折才去搶購,顏色都沒認真選。原來‘原價’有水分,難怪賣家寄給我衣服時,把標價給撕了。”吳先生回憶說,“衣服雖然還是比實體店便宜,但對方不誠信,多少還有些令人不舒服。”
事實上,像吳先生這樣的遭遇并不少見。記者調查發現,“抬高原價”是不少網絡商家的慣用伎倆,已經成為網絡促銷的潛規則。
團購網站最愛“抬高原價”
說到網購,很多人可能會先想到“低價”、“實惠”。在網上瀏覽網店或購物網站,我們也常會看到各種各樣的大力度促銷活動。不過,這其中也許有不少是夸大了折扣力度,暗藏水分。
“抬高原價,然后做一些限時的超低折扣促銷,很容易吸引人氣,效果很好。”采訪中,一位網絡賣家向記者透露,“一些網店的做法是促銷前直接提高原價,而我們的做法比較委婉。比如,某款產品的賣場指導價近期降低了,但我們不作更改,而是以低折扣的標價方式告知顧客。”
近段時間,網上的團購頗受消費者青睞。不過,在團購網站的促銷活動中,“抬高原價”的情況最突出,也最普遍。
昨晚,記者隨意點開兩個團購網站。一個網站推出團購活動“原價200多元的足浴套餐”,團購價只需2.1折;另一個網站推出的團購活動是“原價1200多元的酒店入住一晚”,團購價只需2.3折。然而,記者通過電話和相關網站查詢發現,前者的原價實際不到100元,后者的原價實際不到500元。
維權難度相對較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商家‘抬高原價’的虛假促銷行為屬于價格欺詐,消費者遭遇這種欺詐可要求退一賠一。”浙江海浩律師事務所張婧律師對記者表示。
據悉,《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第三條規定,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中,屬于欺詐消費者行為的,有十三種情形,其中就包括: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更明確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沒想到懲罰力度這么大。”了解相關法律規章后,多位網購達人表示有些驚訝。采訪中,多數人坦言,一般情況下,如果不是“假”得太過分,不會投訴。不過,“抬高原價”的做法,肯定會影響企業誠信,損害企業在顧客當中的形象。
“網上消費的維權,難度相對大一些。如有必要,在消費過程中,消費者要注意保存證據。比如,對促銷廣告進行截屏等。”張婧律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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