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開了家“復婚公司”收益頗豐。據老板李女士稱,她以前在某法律事務所工作時,接觸到許多離婚人士,他們大多心里苦惱,在離婚冷靜一段時間后,才覺得還有許多東西并非當初離婚時所想的那樣順利,因此想和前妻或前夫復婚,但卻因種種原因不能成功。
后來,李女士忽然冒出一個大膽的想法:既然這么多人有需要,何不開家“復婚公司”?李女士就到工商局進行了注冊,并到電信局申請了咨詢熱線,在為咨詢者提供心理咨詢、法律咨詢的同時,為復婚者四處奔走。
在該公司的咨詢記錄本上,雖然才開業4個月時間,但咨詢者已有300多人,并有18對成功復婚。李女士舉了一個例,她幫一對夫婦復婚。事后,這對破鏡重圓的夫妻對李老板感激不已,并按約定給了她2000元酬金。
最近李老板又聘請了一名學法律的女孩做她的幫手,她們每月都能做成六七宗“業務”,算算收入也蠻可觀的。更重要的是,在幫助一對對夫妻成功復婚后,對方無不對她千恩萬謝。賺罷鈔票賺感激,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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