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接近銀監會的權威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此前召開的銀監會部際聯席會議確定將出臺《融資類擔保機構保證金規范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目前已經形成討論稿,但尚不確定具體出臺時間。
《辦法》出臺的背景或許是針對當前融資類擔保公司在投資和保證金方面的不規范行為。
此前,由陳奕標控制的中擔、華鼎、創富三家融資類擔保公司以收取高額保證金或委托理財的方式截留了在保企業的大部分貸款用于投資。但此后投資虧損導致公司資金鏈斷裂,從而引發了所在地擔保行業一連串風險。
北京恩義擔保有限公司總經理左京表示,中擔事件對行業的最大影響是目前北京很多銀行暫停了和民營擔保的合作。
北京信用擔保行業協會會長李世奇認為,中擔事件對北京融資擔保行業而言是一次危機。
但多家擔保公司的總經理均對記者表示,中擔事件只是個案。“客觀而言,中擔公司的模式在北京擔保市場是絕無僅有的,至少我沒聽說另外哪家也這么干,所以說事件影響雖大,但還應該做個案來看,不能因此否定北京擔保業,銀行不宜反應過度,甚至覺得民營擔保無法掌控。”左京表示。
“中擔公司出現的問題,雖不具有普遍性,但據了解,確實有極個別的擔保機構同樣存在高額向客戶收取保證金或使用客戶資金等變相融資行為,這種情況必須嚴格禁止。”李世奇說。
他表示,北京信用擔保行業協會近期規定,今后各擔保機構向客戶收取保證金一般不應超過銀行向擔保公司收取的保證金。對于銀行不收取保證金的,擔保公司根據風險情況向客戶收取的保證金最高不得超過10%。向客戶收取保證金,應該專戶管理,不得用于任何投資,更不得用于委托貸款和對外拆解。
北京中聯華水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董事長張俊青表示,此前監管對此保證金并沒有明確的約束,《辦法》的出臺將有助于對擔保業投資亂象進行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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