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高至5萬元
條文照錄:
●對登記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從事個體經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額擔保貸款,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到期確需延長的,可以展期1年。對微利項目在貸款期限內由財政全額貼息,展期不予貼息。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給予小額擔保貸款扶持。
解讀:有關小額擔保貸款類似規定在我市早年之前的就業創業扶持政策中已經實行,并已有一批創業者受益。不同的是,此次《實施意見》將受惠對象從登記失業人員擴展到高校畢業生,小額擔保貸款的額度也從原來的不超過2萬元提升到不超過5萬元,貸款金額一般按創業項目實際需要經專業承貸機構評估確定。此處獲扶持的高校畢業生,限定范圍同樣是“本市戶籍”、“畢業后2年內自主創業的國家統招范圍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對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當年新招用本市登記失業人員達到企業在職職工總數的30%以上(或在職職工超過100人,當年新招用本市登記失業人員達到在職職工總數的15%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可申請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貸款額度控制在100萬元以內。以上小額擔保貸款額度由各市、區確定。
解讀:小企業“貸款額度控制在100萬元以內”是一項新規定,這意味著符合規定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最多將可獲得100萬元的貸款。
【關鍵詞】
補貼 補助 資助
符合相關條件可享受相應優惠
條文照錄:
●創業扶持資助。對從事家庭手工業、家政服務業、農村種養業、社區服務業等形式實現創業,并連續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依法納稅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一次性創業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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