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判斷創業者是否符合借款條件,大多是從信用、還款能力、經營狀況、抵押物等方面考慮,而創業者在創業初期往往又很難達到銀行設立的上述標準,許多申請貸款的個人和中小型私營企業大多都過不了銀行評估這一關,由此產生了資金供給方和需求方之間的障礙,無法達到資金準確、及時地分配。
銀行專家提醒創業者,并非每位創業者都適合創業貸款,特別是無創業經驗的人。如果想走貸款融資的道路,首先要考慮貸款經營獲利是否超過銀行貸款利息支出及其他費用支出。
□建議
用好政策“貨比三家”
銀行名目繁多的創業貸款雖然為創業者找到了融資出路,但怎樣更好地挑選適合自己的貸款方式?又怎樣比較各家銀行的貸款方式,有效降低融資成本?對此,銀行專家建議讀者從三個方面考慮。
1、貸款也要“貨比三家”。按照金融監管部門的規定,各家銀行發放商業貸款時可以在一定范圍內上浮或下浮貸款利率。如果創業者的貸款手續完備,為了節省籌資成本,個人可以對各銀行的貸款利率以及其他收費情況進行比較,從中選擇一家成本低的銀行辦理抵押、質押或擔保貸款。
2、巧用住房抵押。如果創業者已經購買住房,則可以用現房作抵押辦理普通商業貸款,當作創業資金。
3、用好政策,享受銀行和政府的低息待遇。創業貸款是近年來銀行推出的一項新業務,凡是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能力或已經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因創業或再創業需要,均可以向開辦此項業務的銀行申請專項創業貸款。創業貸款的期限一般為一年,最長不超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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