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制定出臺了《天津市2009-2012年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規劃綱要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鼓勵有創業愿望和創業能力的高校畢業生、科技人員、留學人員、農民、失業人員、“低保”人員、殘疾人、復轉軍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企業職工等進行個人創業,并將兌現相應的工商金融財稅政策,營造鼓勵創業的社會氛圍。
《意見》提出:天津市鼓勵多種形式創業,允許一個自然人作為投資主體,出資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可依法申請從事個體經營成為個體工商戶。放寬自然人從事個體經營投資限制,允許一人申辦多個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實行“非禁即入”,被吊銷營業執照的經營者可再次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取消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4年有效期制度,登記備案不收取登記費。自然人可以共同出資創辦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允許創業者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序和合同約定,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自然人可以從事手工作坊式業態經營,從業人員3人以下的可免于工商登記,應在工商部門備案或申請短期個體營業執照。同時本市將放寬創業者的市場準入,拓寬出資人出資方式,允許股東以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股權等出資設立公司或向存續公司增資。
同時天津市各區縣政府將根據經濟發展特點和群眾需求,將便民商(農)貿市場建設納入區域整體規劃,每年新建1家以上、面積不低于1萬平方米的便民攤群商(農)貿市場,優先吸納本市下崗失業、失地農民和高校畢業生等創業人員入場經營,比例要在80%以上。
天津市出臺政策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 4年扶持4萬人成功創業
日前,天津市出臺了《2009-2012年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規劃綱要實施意見》,鼓勵各類人員以多種形式創業,并通過落實工商金融財稅政策,加強創業培訓、融資體系、創業項目庫和創業服務體系等建設。到2012年,實現本市創業培訓8萬人,扶持4萬人成功創業 。
為了實現全民創業的總體目標,天津市從今年開始將培養千名創業培訓師,實現培訓師資今年達到200人,將創業培訓融入大學教育;將認定1000家創業實訓基地,重點實施“三個100”工程,商(農)貿市場優先吸納創業者,各區縣將建創業產業園為創業者提供創業載體等。實施意見還特別對創業發展基金、創業教育、創業園建設及創業項目庫建設等進行了詳細的規劃,為本市想創業、能創業的各方面人士施展才華創造了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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