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攀枝花市被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確定為全國82個創業型試點城市之一。為切實推進各項試點工作,市政府第57次常務會審議并原則通過了《攀枝花市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實施方案》。根據該方案,我市從今年開始全面推動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通過積極開展創業培訓,實施系列優惠、扶持政策,大力推動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幫助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民等自主創業。力爭每年對2000名城鄉勞動者、大中專應屆畢業生開展創業意識培訓;對1000名有創業愿望和創業能力的城鄉勞動者、大中專應屆畢業生開展創業能力培訓;通過培訓,使參訓人員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增強創業意識,掌握相關專業知識、開業技巧方法等。培訓結業經創業服務后半年內開業成功率達到60%以上,帶動就業率達到1:4。開業企業中,一年以上穩定經營率達到80%。2009年將實現新增600人創業,帶動2400人就業。
該方案的具體優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表現在五個方面:
一是加強信貸支持。完善小額擔保貸款基金籌措制度,提高小額擔保貸款發放率,擴大擔保基金規模,放大信貸促進創業的政策效應,將小額擔保貸款扶持范圍擴大到在城鎮創業就業的農村勞動者和其他有創業愿望和創業能力的城鎮失業人員,降低本市大學生創業貸款反擔保門檻。
二是鼓勵全民創業。鼓勵和指導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民等自主創業,鼓勵和支持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允許創辦1人有限責任公司,允許公司注冊資本分期繳付。
三是為創業者開辟“綠色通道”,簡化自主創業行政審批手續。工商、商務、稅務、文化、教育、衛生、旅游、城管、物價等部門要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手續,限時辦結和承諾服務,對本市失業人員、低保人員、農村富余勞動力、畢業兩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殘疾人、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其在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三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四是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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