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從新疆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近日聯合下發了《關于推動創業促就業進一步做好小額擔保貸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對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提供小額擔保貸款,屬于微利項目的從中央財政補助的貼息資金中給予全額貼息;不屬于微利項目的,從各地籌集的地方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全額貼息。
根據《通知》要求,畢業3年以內的大中專畢業生,及外出務工一年以上的返鄉創業農民工,從事個體經營、創辦企業或合伙經營、組織起來就業的,也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政策。 微利項目是指在社區、街道、工礦區從事的商業、餐飲和修理等個體經營項目,包括家庭手工業、修理修配、圖書借閱、旅店服務、餐飲服務、小飯桌、小商品零售、搬家、鐘點工、家庭清潔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嬰幼兒看護和教育服務、殘疾兒童教育等。
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額度不超過5萬元;對合伙經營、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照人均不超過5萬元、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的標準給予Cye.com.cn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期限最長2年。
符合規定條件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當年新增崗位招用符合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人員,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不少于10人的,可享受50萬元貸款;當年新增崗位招用人員不少于30人的,可享受100萬元貸款;當年新增崗位招用人員不少于80人的,可享受200萬元貸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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