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推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近日,市財政局與市殘聯聯合出臺《關于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意見》,規定:殘疾人創業最高可獲5000元補貼。
意見明確了3項殘疾人自主創業扶持政策:一是對殘疾人自主創業實行補貼。在法定就業年齡段內具備一定勞動能力,戶籍在本市區,已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自主創業的殘疾人,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按注冊資金確定補貼金額,一次性給予最低2000元、最高5000元的補貼;二是對殘疾人自主創業服務機構補助和個人獎勵。對免費為殘疾人創業初期提供孵化培訓服務,幫助殘疾人實現成功就業的殘疾人創業服務機構,視扶持自主創業人員情況給予1萬元以下補助與獎勵。戶籍在揚州市區的殘疾人自主創業正常經營兩年以上,在殘疾人中起到一定的帶頭示范作用,并獲得市級以上授予的榮譽稱號,給予1000元至5000元的獎勵;三是對殘疾人自主創業實體吸納殘疾人就業實行補貼。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本人戶籍在本市區且為殘疾人的自主創業實體(福利企業、集中安置殘疾人的單位除外),在2009年1月1日以后,每新增1名殘疾人就業(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本人)一次性給予1000元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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