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目前農民反映小額貸款擔保條件過嚴的問題,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表示,今年將在確保防范貸款風險的前提下,運用抵押擔保,開展信用擔保等四種擔保模式,降低貸款門檻,以扶持更多的農民創(chuàng)業(yè)。
去年以來,江西省著力運用小額貸款扶持農民創(chuàng)業(yè),成效明顯。數據顯示,2009年,全省新增發(fā)放小額貸款36.5億元,同比增長37.7%,通過小額貸款直接扶持個人創(chuàng)業(yè)6.4萬人次,其中通過小額貸款扶持農民自主創(chuàng)業(yè)2萬人次,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小額貸款中心主任王小平說,今年江西確立發(fā)放小額貸款22億元的目標,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將采取四種辦法降低擔保的貸款門檻,以進一步加大對農民自主創(chuàng)業(yè)扶持力度。
一是擴大第三責任人范圍。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原來規(guī)定,為降低放貸風險,農民申請小額貸款,需要有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工作人員提供擔保,但是一些農民找不到這兩類人員作為第三責任人提供擔保,而不能申請貸款。
為此,勞動保障部門表示,今年將把第三責任人范圍擴大到經濟效益好的企業(yè)管理人員和列入地方財政預算的鄉(xiāng)村干部、公職人員、教師員工、醫(yī)務人員或電信、電力、金融、保險等正式員工。
二是運用抵押、質押擔保。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明確,農民今后可以用本人或其親友的房屋、土地、汽車、機器設備、大件耐用消費品或有價證券,作為小額擔保貸款抵(質)押品進行擔保,還可以用應收賬款、商標、專利、股權、產權等進行權利質押擔保。
三是實行聯保、互保擔保。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明確,對沒有可供抵(質)押的資產,又不能提供合適的擔保人,農民在申請小額貸款時,可采取兩人以上聯保、互保方式申請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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