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利用自己的住房開辦網店注冊登記的,可以不用居委會出具證明文件了。昨日,重慶晨報記者從市工商局為廣大網店經營者打探到這一好消息。不但如此,市民申辦電子商務類型微企,還可以優先參加審批,進駐微企“孵化園”。
據悉,為支持我市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將我市建成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市工商局出臺《關于切實發揮職能作用支持我市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在昨天的《意見》解讀會上,市工商局電子商務處處長蘇培西介紹,對申辦電子商務經營的微型企業創業者,在同等條件下,將優先安排參加創業培訓和創業審批。同時,還將優先推薦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微型企業進駐企業創業孵化園,在微型企業創業平臺上優先發布信息。
此外,符合條件的有照經營者從事電子商務經營,不需重新登記;除網上經營藥品、保健品、食品或用××公司、商鋪注冊的網商,暫不具備工商登記注冊條件的個人可不強制辦照,只需提供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允許將一些約定俗成的行業習慣用語作為經營范圍登記。
“一般流行的網絡用語,在網民中很有吸引力,經營者也可以用來作為網店名稱!弊蛱欤K培西表示,部分在網上經營注冊的網站中文域名已取得較高知名度的電子商務經營者,要開展網下經營時,允許具備相關條件的經營者沿用網上的網站域名。
按照以前的政策,經營者如將住宅作為經營場所,必須經業主委員會或利害關系人同意。《意見》出臺后,一些只在網上從事經營活動的經營者在登記時,不需再提供業委會或居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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